光與色彩

重點: 色彩是光給人的感覺。而重點在於: 1.光的屬性:光的特性:波長與強度。 2.人的感覺:觀察者的反應。 這兩者缺一不可。常見的狹義理解認爲:色彩只是光的物理屬性,這顯然是不正確的。可見光譜(不同波長的光)中並不包含所有色相(比如紫紅、洋紅…),而且同一波長的光在不同環境下不同人感覺到的顏色可能並不相同。色彩終究是人的感覺,並不完全取決於光,自上(思維)而下(刺激)的意識處理也會對色彩認知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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