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動手動腦3(類與對象)

1、請輸入並運行以下代碼,得到什麼結果? 分析: 當「==」施加於原始數據類型變量時,是比較變量所保存的數據是否相等 當「==」施加於引用類型變量時,是比較這兩個變量是否引用同一對象。 引用代表地址,所以「==」實際上相當於比較兩個引用類型變量中保存的對象地址是否相同。 因爲obj1 、obj2是類Foo的兩個對象,所以此時比較的是兩個對象的地址,所以輸出false。   2、以下代碼爲何無法通過
相關文章
相關標籤/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