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javascript中apply()和call()方法的區別

若是沒接觸過動態語言,以編譯型語言的思惟方式去理解javaScript將會有種神奇而怪異的感受,由於意識上每每不可能的事恰恰就發生了,甚至以爲不可理喻.若是在學JavaScript這自由而千變萬化的語言過程當中遇到這種感受,那麼就從如今形始,請放下的您的"偏見",由於這對您來講絕對是一片新大陸,讓JavaScripjavascript

好,言歸正傳,先理解JavaScrtipt動態變換運行時上下文特性,這種特性主要就體如今applycall兩個方法的運用上.html

區分apply,call就一句話,java

  foo.call(this, arg1,arg2,arg3) == foo.apply(this, arguments)==this.foo(arg1, arg2, arg3)編程

 

call, apply都屬於Function.prototype的一個方法,它是JavaScript引擎內在實現的,由於屬於Function.prototype,因此每一個Function對象實例,也就是每一個方法都有call, apply屬性.既然做爲方法的屬性,那它們的使用就固然是針對方法的了.這兩個方法是容易混淆的,由於它們的做用同樣,只是使用方式不一樣.數組

相同點:兩個方法產生的做用是徹底同樣的app

不一樣點:方法傳遞的參數不一樣ui

那什麼是方法產生的做用,方法傳遞的參數是什麼呢?this

咱們就上面的foo.call(this, arg1, arg2, arg3)展開分析.spa

foo是一個方法,this是方法執行時上下文相關對象,arg1, arg2, arg3是傳給foo方法的參數.這裏所謂的方法執行時上下文相關對象, 若是有面向對象的編程基礎,那很好理解,就是在類實例化後對象中的this.prototype

在JavaScript中,代碼老是有一個上下文對象,代碼處理該對象以內. 上下文對象是經過this變量來體現的, 這個this變量永遠指向當前代碼所處的對象中.

爲了更好的領會這this是什麼,舉個例子. 

  代碼

 

 題外話:javascript對象全部屬性都是公開的(public),沒私有(private)之說,因此也可直接訪問message屬性

 

alert(a.message);

可見,A, B類都有一個message屬性(面向對象中所說的成員),A有獲取消息的getMessage方法,B有設置消息的setMessage方法,下面來顯示call的威力.

  //建立一個B類實例對象

var  b =  new  B();
//給對象a動態指派b的setMessage方法,注意,a自己是沒有這方法的!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下面將顯示"a的消息"
alert(a.getMessage());
//給對象b動態指派a的getMessage方法,注意,b自己也是沒有這方法的!

 

 這就是動態語言 JavaScript call的威力所在!

簡直是"無中生有",對象的方法能夠任意指派,而對象自己一直都是沒有這方法的,注意是指派,通俗點就是,方法是借給另外一個對象的調用去完成任務,原理上是方法執行時上下文對象改變了.

因此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就等於用a做執行時上下文對象調用b對象的setMessage方法,而這過程當中與b一點關係都沒有, 做用等效於a.setMessage( "a的消息");

由於apply與call產生的做用是同樣的,能夠說

call, apply做用就是借用別人的方法來調用,就像調用本身的同樣.

好,理解了call, apply相同處—–做用後,再來看看它們的區別,看過上面例子,相信您大概知道了.

從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等效於 a.setMessage( "a的消息") 能夠看出, "a的消息"在call中做爲一個參數傳遞,

那麼在apply中是怎麼表示的呢,直接解釋說不清楚,apply要結合應用場景才一目瞭然.咱們來設計一個應用場景:
 

function print(a, b, c, d){
alert(a + b + c + d);
}
function example(a, b , c , d){
//用call方式借用print,參數顯式打散傳遞
print.call(this, a, b, c, d);
//用apply方式借用print, 參數做爲一個數組傳遞,
//這裏直接用JavaScript方法內自己有的arguments數組
print.apply(this, arguments);
//或者封裝成數組
print.apply(this, [a, b, c, d]);
}
//下面將顯示"背光腳本"
example("背" , "光" , "腳", "本");

在這場景中, example方法內,a, b, c, d做爲方法傳遞的參數, 方法分別運用了apply, call去借print方法來調用,

最後一句因爲直接調用example方法, 因此在該方法中的上下文對象this就是window對象.

因此,call, apply方法它們除了第一個參數,即執行時上下文對象相同外,call方法的其它參數將依次傳遞給借用的方法做參數,而apply就兩個參數,第二個參數爲一個數組傳遞.因此能夠說成

call, apply方法區別是,從第二個參數起, call方法參數將依次傳遞給借用的方法做參數, 而apply直接將這些參數放到一個數組中再傳遞, 最後借用方法的參數列表是同樣的.

 

應用場景:

當參數明確時可用call, 當參數不明確時可用apply給合arguments
 

//例
print.call(window, "背" , "光" , "腳", "本");
//foo參數可能爲多個
function foo(){
print.apply(window, argu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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