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方法的重寫是針對繼承關係,子類重寫父類的方法具備相同的方法名,參數個數,類型,和返回值,若是必定要調用父類的方法,能夠使用super關鍵字,默認是調用子類重寫後的方法繼承
子類重寫父類的方法的訪問權限不能比父類嚴格,好比父類方法的訪問權限是private,則只能父類訪問,子類是不能重寫的io
不能被外部的類訪問,在子類是不能被重寫的。若是定義父類的方法爲public,在子類定義爲private,程序運行時就會報錯變量
(五) 在繼承過程當中若是父類當中的方法拋出異常,那麼在子類中重寫父類的該方法時,也要拋出異常,權限
並且拋出的異常不能多於父類中拋出的異常(能夠等於父類中拋出的異常)。換句話說,重寫方法必定不能拋出新的檢查異常程序
或者比被重寫方法聲明更加寬泛的檢查型異常。例如,父類的一個方法申明瞭一個檢查異常IOException,在重寫這個方法時就不能拋出Exception,方法
只能拋出IOException的子類異常,能夠拋出非檢查異常。一樣的道理,若是子類中建立了一個成員變量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