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程序設計》第三週學習總結

#《Java程序設計》第三週學習總結

本週學習內容:

  1. 參考http://www.cnblogs.com/rocedu/p/7911138.html 學習第四章視頻
  2. 參考 www.cnblogs.com/rocedu/p/5155128.html,輸入調試教材第四章的代碼,並把代碼上傳到碼雲上。注意commit message的寫法。
  3. 參考http://www.cnblogs.com/rocedu/p/6482354.html 提交腳本運行結果的截圖。
  4. 總結本週學習中遇到的問題和解決過程。

學習感悟:

本週學習了第四章:類與對象html

  1. 類的定義包括兩部分:類聲明類體
    基本格式:
class 類名{
    內容
}

2.使用類的目的:抽象出一類事物共有的屬性行爲,並用必定的語法格式來描述所抽象出的屬性行爲
3.成員變量的使用。
4.方法的使用。
5.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的不一樣。
6.構造方法的使用。
7.建立對象:java

類名 對象名;

8.Java中的類與C語言的結構體類似。在引用中使用對象名.成員變量=來賦值。
9.參數傳值方式與C語言幾乎同樣,須要注意的是要在類體裏面提供構造方法。
10.與C不一樣的是,類能夠/最好使用單獨的.java文件,以備不一樣的主類使用一種類方法(此處體現了Java面向對象的特色)。須要注意的是若沒有package引用包中的類,則須要將他們與主類放到一個目錄中。
11.可變參數int ... x的使用。須要注意可變參數須要放在最後
for加強功能git

for(int i=0;i<x.length;i++){
    sum=sum+x[i];
}

至關於:編程

for(int param:x){
    sum=sum+param;
}

12.類變量的使用:static 類型 變量名定義 主類中使用類名.類變量名賦值,能夠使不一樣的對象共用一個類變量的值
13.類方法和實例方法。
14.方法重載,關鍵是參數類型不一樣。
15.this的用法。
16.import的用法。
17.帶包程序的編譯及運行。
javac *.java
java 包.名學習

碼雲連接:https://gitee.com/Jerrold_765423478/java/commit/ed7eff0e3692de9b48151b64461ddde62e62eca3this


2019.3.25 更新
完成了課本P110第四章編程題,對於類的應用,構造方法,方法,主類中的調用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熟悉。
碼雲連接:https://gitee.com/Jerrold_765423478/java/commit/c70e37550d5ca4694375328251e6f548ab4a8d39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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