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異地容災備份體系

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術 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即等保2.0,已於2019.12.1 正式實施。其中第二級安全通用要求,應提供異地數據備份功能,利用通信網絡能將重要數據定時批量傳送至備用場地。第四級安全通用要求,應建立異地災備中心,提供業務應用的實時切換。根據等保2.0提出的關於「數據備份和災難恢復」的新標準,對於重要業務信息、系統數據及軟件系統,異地數據備份已是等級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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