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評價老羅整體上是怎麼我的,單說他今天的一條微博:[呵呵] 坦率地說,錄製結束的時候,我確實是有過一閃念的,但我必須對 400 多我的負責。地址:http://weibo.com/laoluoyonghao。和王自如對話的視頻裏剛說完企業要對投資人負責,微博裏就變成了對400多人負責,若是我沒理解錯這400人應該是他公司的員工吧,公司老闆應該對員工負責嗎,若是員工不持有公司股份的話?我想這個責任只限於員工和公司簽署的勞動合同吧,即便公司破產,公司也應該對合同負責。因此根本就不能說是對員工負責,更多的應該是對公司投資人的負責,直接說就是爲了公司利益不就好了,爲嘛必定要拿公司員工說事兒。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