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國外銀行核心業務系統的討論(二)

        考慮到國內金融改革與銀行開放的速度和進程,對上述重大差別要有前瞻性的態度和解決方案。對於接近國際標準、具有中國特點、預計不會成爲改革對象、當前必須遵照的法律、法規,要認真對待,研究解決方案。對於事過境遷、含義模糊、明顯屬於過渡安排、不涉及法律訴訟的制度和規定,能夠不予考慮或暫時放一放。另外,在解決方案的方式方法上,要優先考慮適當變通,儘量地少改產品。按照這樣的大原則,才能把修改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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