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類與對象

第六章 類與對象 一、類與對象的定義與訪問 面向對象程序設計:程序=對象(數據允許的操作組成的封裝體)+消息 6.1.1、類和對象的定義 具有相同性質和功能的東西構成的集合,通常歸爲「一類」這就是類的通俗定義,例如:「人」是類的概念,爲了描述人的特點,有姓名、性別、年齡、身高、體重等特徵,稱爲「屬性」。人還有各種生活技能和工作技能,稱爲「方法」。類是抽象的,對象是類的能動實體。 類的說明語句: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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