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計分的發展歷程:1917年規定每局爲15分。1918年規定上場運動員每隊爲6人。1922年規定每方必須在3次之內將球擊過網。比賽方法之前採用發球得分制,1998年10月28日國際排聯決定改成每球得分制,仍爲五局三勝,前四局每局先得25分者爲勝,第五局先得15分者爲勝,若出現24平或14平時,要繼續比賽至某隊領先2分才能取勝。class
不管男排仍是女排、排球比賽計分規則都是同樣爲:目前的排球比賽採用五局三勝制。前四局每局25分,每局比賽完成後交換場地,達到24分時,必須比賽的雙方相差2分才能分出勝負;決勝局爲15分,比賽的雙方任何一方先達到8分時,交換場地繼續比賽,當雙方同時達到14分時候,也是必須相差兩分才能決出勝負。基礎
比賽規則方法
1. 比賽爲三局兩勝制。比賽上場隊員5人,前排3名,後排2名。技術
2. 發球隊員發球時,雙方隊員須在本場區內各站兩排,當發球隊勝一球時,則由下一輪次的隊員繼續發球。不許連續發球。比賽採起每球得分制。word
3. 發球隊員必須在裁判員鳴哨後五秒內將球發出,球被拋起發球隊員未擊球,球未觸及發球隊員而落地,裁判應再一次鳴哨繼續發球。發球隊員在時間
裁判未鳴哨而發球的,球無效,重發,不判對方得分,第二次則判犯規。發球方將球擊入對方場區內任何位置均有效。比賽
4.隊員的一腳或雙腳踏過中線不算犯規,但觸及對方或影響對方的則判犯規。非技術
5. 某隊贏得25分並超出對方2分時,或雙方得分紅25:25時,誰先得兩分紅27:25時,則該隊勝一局。決勝局必須超出對方2分時,才能結束全場比賽。
6. 任何隊員只有在兩米線後(踩線犯規)才能夠對高於網的球作進攻性扣球動做。
7. 攔網不算一次觸球,還可再擊球三次將球擊入對方場區。
8. 在對方發球時,前排隊員不容許單手上手擊球或攔網。
9. 每局比賽有六人次換人,取消暫停。
10. 第一局和決勝局由雙方抽籤決定發球權,第二局則由另外一方發球。
11. 每隊最多擊球三次(攔網除外)並將球回擊過網進入對方場區。一名隊員不得連續擊球兩次。
12. 身體的任何部位都容許觸球,並取消"持球"這個概念,隊員只要不把球接住後再擊入對方區不判犯規。
13. 局間休息時間爲三分鐘,決勝局爲五分鐘。決勝局某一隊先得8分時,兩隊交換場區,不進行休息。
14. 一場比賽中,裁判員的斷定是最終判決。
15. 只有隊長能夠對裁判員的判罰當場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裁判應及時予以解釋。
16. 申訴比賽隊對裁判員判罰有爭議,比賽時必須服從裁判員的判決,比賽後可向保裁委員會提出口頭申訴。裁判員亦應向仲裁委員會提出口頭報告。
17. 如被紅牌罰下者,不得再參加本場比賽,並停賽一場。
18. 其餘規則均按照排球比賽規則進行。
球員場上位置:
一、比賽每隊同時上場隊員爲5人(其中1人爲場上隊長)。發球隊員發球時,雙方隊員須在本場區內各站兩排(前排2人,後排3人)。
二、發球時場上隊員位置不能調整,前排隊員能夠站在限制線之外,但後排隊員不能站在前排隊員前面。(隊員的位置是根據其腳的着地部位來斷定的,每一名前排隊員至少有一隻腳的一部分,比後排隊員的雙腳距中線更近;每一名右邊(左邊)隊員至少有一隻腳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間隊員的雙腳距場地的右(左)邊線更近。在發球隊員擊球的一剎那,場上隊員腳的着地部位必須符合其位置要求。在發球後,隊員能夠在本場區和無障礙區的任何位置上。)
三、比勝過程中,對場上隊員位置沒有限制。
得分方式:
球在一方場內落地對方得一分
一方防守打手出界對方得一分
一方進攻未打手直接出界對方得一分
一方觸網對方得一分
一方過網擊球對方得一分
一方在一次進攻四次觸球對方得一分
一方用身體抓住球(持球)對方的一分
一方發球踩線對方得一分
其它規則 :
1.只有前排的球員方可攔網。
2.球員可在球越過網以前進行攔截,可是不得觸網或是干擾對手。
3.攔網不算做一次擊球。
4.球不得觸網,也不得碰到同隊的隊友。
5.每一個隊在每局的比賽中都有兩次的暫停機會。
6.出示黃牌給予警告。若是再犯,將出示紅牌,判罰該隊失發球權或對方得1分。
7.發球要在鳴哨8秒內發出。
8.暫停:每次非技術暫停不得超過30秒。1局比賽中,每隊可要求兩次暫停。
得分規則:在新的得分規則下,一方在得到發球權時同時得分,即所謂的每球得分制。比賽由五局構成。在前四局的比賽中,獲勝的一方必須達到25分,或在此基礎上比對方高出兩分。在第五局的比賽中獲勝一方只需達到15分,或在此基礎上比對方高出兩分。
在今年的里約奧運會中,中國女排以3:1力克塞爾維亞女排,得到此屆奧運會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