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rk編程基礎(2.3)】Scala語言基礎—面向對象編程基礎

文章目錄 3 面向對象編程基礎 3 面向對象編程基礎 類 類的定義 什麼都不返回:Unit 類成員的可見性 默認公有,其他private(本類型和嵌套類型),protected(本類型和繼承類型) 封裝,聲明私有,getter,setter方法 私有變量,讀取value=和寫入value_= 方法的定義方式 參數不能用var,val去修飾;一個方法如果只有一個參數可以省略圓點而採用中綴操作符調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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