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易混淆的知識點

聲明抽象方法會形成如下兩個結果:

  • 若是一個類包含抽象方法,那麼該類必須是抽象類。
  • 任何子類必須重寫父類的抽象方法,或者聲明自身爲抽象類。

實現Java封裝的步驟:

  1. 修改屬性的可見性來限制對屬性的訪問(通常限制爲private)
  2. 對每一個值屬性提供對外的公共方法訪問,也就是建立一對賦取值方法(get/set),用於對私有屬性的訪問

靜態代碼塊:

  1. static{    }
  2. 實例化的時候在最早執行

super():

  1. 調用父類的無參構造方法:super()
  2. 調用父類的有參構造方法:super(name,age)
  3. 調用父類的公有的方法:String name = super.name
  4. 調用父類的方法:super.say()

final關鍵字:

  1. 使用final修飾的類不能被繼承
  2. 使用final修飾的方法不能被子類覆蓋
  3. 使用final修飾的變量不能被修改,即爲常量

抽象類:

  1. 包含一個抽象方法的類是抽象類
  2. 抽象類和抽象方法都要用abstract關鍵字修飾
  3. 抽象方法只須要聲明不須要實現
  4. 抽象類必須被子類(不是抽象類)重寫類中的抽象方法
  5. 抽象類不能被實例化

java中多態性的表現:

  1. 方法的重載和重寫
  2. 能夠用父類的引用指向子類的具體實現,並且能夠隨時更換爲其餘子類的具體實現(向上轉型)

多態的實現方式:

  • 方式一:重寫:子類對父類的容許訪問的方法的實現過程進行從新編寫, 返回值和形參都不能改變。即外殼不變,核心重寫!
  • 方式二:接口:接口一般以interface來聲明。一個類經過繼承接口的方式,從而來繼承接口的抽象方法。除非實現接口的類是抽象類,不然該類要定義接口中的全部方法。在 Java 中,接口類型可用來聲明一個變量,他們能夠成爲一個空指針,或是被綁定在一個以此接口實現的對象。
  • 方式三:抽象類和抽象方法:因爲抽象類不能實例化對象,因此抽象類必須被繼承,才能被使用,在Java語言中使用abstract class來定義抽象類,只有抽象類的非抽象子類能夠建立對象;抽象方法只包含一個方法名,而沒有方法體,方法名後面直接跟一個分號,而不是花括號,構造方法,類方法(用static修飾的方法)不能聲明爲抽象方法。

日期對象:

  1. Date date = new Date()
  2. SimpleDateFormat sdf = new SimpleDateFormat("yyyy-MM-dd");
  3. System.out.println("sdf.format(date)");

泛型:

  1. 定義:使用泛型能夠指代任意對象類型
  2. public class cc<T>{  private T t;  }
  3. 泛型方法:public static <T> void f(T t){      }

反射:

list集合:

  1. list是Collection接口的子接口,也是最經常使用的接口,list集合中的元素是能夠重複的
  2. 經常使用方法:add(),get(),remove(),set()

Set集合:

  1. Set集合中的元素不能夠重複

Map集合:

  1. 經常使用方法:put(),get()

多線程:

  1. 經常使用方法:start(),sleep()
相關文章
相關標籤/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