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易混淆的知識點
聲明抽象方法會形成如下兩個結果:
- 若是一個類包含抽象方法,那麼該類必須是抽象類。
- 任何子類必須重寫父類的抽象方法,或者聲明自身爲抽象類。
實現Java封裝的步驟:
- 修改屬性的可見性來限制對屬性的訪問(通常限制爲private)
- 對每一個值屬性提供對外的公共方法訪問,也就是建立一對賦取值方法(get/set),用於對私有屬性的訪問
靜態代碼塊:
- static{ }
- 實例化的時候在最早執行
super():
- 調用父類的無參構造方法:super()
- 調用父類的有參構造方法:super(name,age)
- 調用父類的公有的方法:String name = super.name
- 調用父類的方法:super.say()
final關鍵字:
- 使用final修飾的類不能被繼承
- 使用final修飾的方法不能被子類覆蓋
- 使用final修飾的變量不能被修改,即爲常量
抽象類:
- 包含一個抽象方法的類是抽象類
- 抽象類和抽象方法都要用abstract關鍵字修飾
- 抽象方法只須要聲明不須要實現
- 抽象類必須被子類(不是抽象類)重寫類中的抽象方法
- 抽象類不能被實例化
java中多態性的表現:
- 方法的重載和重寫
- 能夠用父類的引用指向子類的具體實現,並且能夠隨時更換爲其餘子類的具體實現(向上轉型)
多態的實現方式:
- 方式一:重寫:子類對父類的容許訪問的方法的實現過程進行從新編寫, 返回值和形參都不能改變。即外殼不變,核心重寫!
- 方式二:接口:接口一般以interface來聲明。一個類經過繼承接口的方式,從而來繼承接口的抽象方法。除非實現接口的類是抽象類,不然該類要定義接口中的全部方法。在 Java 中,接口類型可用來聲明一個變量,他們能夠成爲一個空指針,或是被綁定在一個以此接口實現的對象。
- 方式三:抽象類和抽象方法:因爲抽象類不能實例化對象,因此抽象類必須被繼承,才能被使用,在Java語言中使用abstract class來定義抽象類,只有抽象類的非抽象子類能夠建立對象;抽象方法只包含一個方法名,而沒有方法體,方法名後面直接跟一個分號,而不是花括號,構造方法,類方法(用static修飾的方法)不能聲明爲抽象方法。
日期對象:
- Date date = new Date()
- SimpleDateFormat sdf = new SimpleDateFormat("yyyy-MM-dd");
- System.out.println("sdf.format(date)");
泛型:
- 定義:使用泛型能夠指代任意對象類型
- public class cc<T>{ private T t; }
- 泛型方法:public static <T> void f(T t){ }
反射:
list集合:
- list是Collection接口的子接口,也是最經常使用的接口,list集合中的元素是能夠重複的
- 經常使用方法:add(),get(),remove(),set()
Set集合:
- Set集合中的元素不能夠重複
Map集合:
- 經常使用方法:put(),get()
多線程:
- 經常使用方法:start(),sl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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