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JS歷史

   js由來
 
     95年那時,絕大多數因特網用戶都使用速度僅爲28.8kbit/s 的「貓」(調制解調器)上網,但網頁的大小和複雜性卻不斷增長。爲完成簡單的表單驗證而頻繁地與服務器交換數據只會加劇用戶的負擔。想象一下:用戶填寫完一個表單,單擊「提交」按鈕,而後等待30秒鐘,最終服務器返回消息說有一個必填字段沒有填好......當時走在技術革新最前沿的 Netscape( 網景)公司,決定着手開發一種客戶端語言,用來處理這種簡單的驗證。
 
 與Java並沒有關係
     JavaScript與Java並無關係,是網景公司在初版發佈以前爲了搭上媒體熱炒 Java 的順風車,臨時把 LiveScript 更名爲 JavaScript。
 
  IE發佈克隆版引起標準問題
     JavaScript 1.0 得到成功,網景預備發佈1.1 版,恰巧那個時候微軟決定進軍瀏覽器,發佈了 IE 3.0 並搭載了一個 JavaScript 的克隆版,叫作 JScript(這樣命名是爲了不與網景潛在的許可糾紛)。微軟步入 Web 瀏覽器領域的這重要一步雖然令其聲名狼藉,但也成爲 JavaScript 語言發展過程當中的重要一步。
 
     在微軟進入後,有 3 種不一樣的 JavaScript 版本同時存在:Netscape Navigator 3.0 中的 JavaScript、IE 中的 JScript 以及 CEnvi 中的 ScriptEase。與 C 和其餘編程語言不一樣的是,JavaScript 並無一個標準來統一其語法或特性,而這 3 種不一樣的版本偏偏突出了這個問題。
 
      標準制定
     1997 年,以 JavaScript 1.1 爲藍本的建議被提交給了歐洲計算機制造商協會。該協會指定 39 號技術委員會,由來自 Netscape、Sun、微軟、Borland 及其餘關注腳本語言發展的公司的程序員組成,通過數月完成了 ECMA-262——定義一種名爲 ECMAScript的新腳本語言的標準。 第二年,國標標準化組織和國際電工委員會也採用了 ECMAScript 做爲標準。 自此之後,瀏覽器開發商就開始致力於將 ECMAScript 做爲各自 JavaScript 實現的基礎,也在不一樣程度 上取得了成功。
 
 
BOM註釋:
 
      XMLHttpRequest 對象用於在後臺與服務器交換數據。
     activeXObject 微軟擴展,打開微軟應用程序,例Excel,word等
 
 
JS引用方式:
 
           推薦將<script>放置在<body>頁面內容的後面,或</body>標籤以後的緣由:
 
按照傳統的作法,全部<script>元素都應該放在頁面的<head>元素中,意味着必須等到所有JS代碼都被下載、 解析和執行完成之後,才能開始呈現頁面的內容(瀏覽器在遇到<body>標籤時纔開始呈現內容)。因此對於須要不少JS代碼的頁面來講,無疑會致使瀏覽器在呈現頁面時出現明顯的延遲,延遲期間的瀏覽器窗口中將是一片空白。爲了不這個問題,如今通常都把所有JS的引用放在<body>元素中頁面內容的後面。
 
 
JS代碼標準:
 
語句必須以分號做爲結束符,不要忽略分號的緣由:
 
var sum = a + b  // 即便沒有分號也是有效的語句——不推薦
var sum = a - b;  // 有效的語句——推薦
 
雖然語句結尾的分號不是必需的,但建議任什麼時候候都不要省略它。由於加上分號能夠避免不少錯誤(例如不完整的輸入),開發人員也能夠放心地經過刪除多餘的空格來壓縮JS代碼(代碼行結尾處沒有分號會致使壓縮錯誤)。另外,加上分號也會在某些狀況下增進代碼的性能,由於這樣解析器就沒必要再花時間推測應該在哪裏插入分號了。
     
 
函數參數:
     
          與其餘程序語言不一樣,ECMAScript不會驗證傳遞給函數的參數個數,是否等於函數定義的參數個數,而且不會引起任何錯誤,由於ECMAScript中的參數在內部是用數組來表示的,函數接受到的始終是這個數組,而不關心數組中包含哪些參數,任何遺漏的參數都會以 undefined傳遞給函數,多餘的參數函數也會忽略。
 
 
下面是個人公衆號,你們能夠關注一下,能夠一塊兒學習,一塊兒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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