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什麼狀況下須要審計?併發
通常企業須要審計的狀況事務
1、有如下狀況須要驗資基礎
1. 公司註冊時,在工商局受理時須要提供全部股東的貨幣出資證實,就是驗資報告,而股東以其財產出資時方法
(包括工業機械、不動產,汽車等)需對其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經驗
2. 公司成立後,在工商年檢時發現股東抽出註冊資本,要求從新驗資,出具驗資報告。總結
3. 公司變動註冊資本金時,增長的部分從新驗資,出具驗資報告。項目
4. 自主的知識產權做爲對外投資時要對其評估出具評估報告。文件
2、通常企業須要審計的狀況:時間
(一)年度會計報表審計行業
1. 國有企業
按照財政部財經字[1998]114號文件規定:從1998年起,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除特殊行業(企業)外,再也不實行財政審批制度,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其餘附表以及會計報表附註,應於年度終了在規定的時間內,委託中國註冊會計師實施審計。財政部規定的不實行註冊會計師審計制度的企業是:軍工企業、兵團企業、監獄勞教企業、國家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公司、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國家物資、糧食、副食品、廠綜儲備企業以及國有企業在境外投資興辦的企業。
2. 外商投資企業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做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條例(細則),以及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稅法的有關規定,外資企業的驗資業務,會計報表的審計業務,必須由中國註冊會計師辦理。
3. 股份制企業
根據《公司法》、《證券交易與管理條例》及證券批露規則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股份制企業的改組審計,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期會計報表審計,合併、分立及解散清算會計報表審計業務,必須由會計師事務所和中國註冊會計師辦理。
4. 其餘企業
其餘企業是指以上三種企業之外的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根據《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其餘企業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已經開始按規定委託註冊會計師進行審計了。
(二)特殊目的審計
1. 對按照特殊編制基礎編制的會計報表進行審計
企業的會計報表通常是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權責發生制基礎進行編制的,但有些被審計單位可能因特殊目的而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權責發生制之外的編制基礎編制會計報表,例如按國際會計準則,其餘國家或地區的會計準則編制,按收付實現制基礎編制,按所得稅會計基礎編制等。對按這些編制基礎編制的會計報表,應委託註冊會計師進行審計。
2. 對會計報表組成部分的審計
會計報表是由不少項目組成,若是企業或全部者對會計報表中的一項或幾項不太清楚,如銷售收、存貨、應收帳款、利潤分配等,能夠委託註冊會計師進行審計,以弄清楚被審計單位有關項目的合法性、公允性和會計處理方法的一向性。
3. 對法規、合約遵循狀況的審計
(1)驗資
驗資的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保證社會經濟秩序的正常性,二是明確企業的產權關係。
設立企業必需要籌集必定的生產經營資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對企業進行登記時,必需要通過註冊會計師驗證企業實際收到的資本金是多少,不然就會使一些無本經營的投機公司、皮包公司在合法的外衣下從事非法經營,憂亂社會經濟秩序,釀成後患。驗證資本金就是要驗證企業資本存在的真實性,同時要明確資本是由誰投入,歸誰全部。由於誰投入企業的資本多,誰就有較多的經營控制權和收益分配的權力。所以,驗資一方面關係到企業設立的登記註冊,另外一方面也關係到投資各方的利益。企業因合併、分立、發行新股、轉讓股權,或實收資本增長、減小超過原註冊資本20%,應依法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動登記時,應委託註冊會計師依法對其變動的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驗。
(2)廠長、經理離任審計
廠長、經理因故離任,上級主管部門、董事會或股東會應委託註冊會計師對其任職期間經營情況和完成的目標進行審計,以考覈廠長、經理任職期間的業績和失誤,劃清交接雙方的有關經濟責任,有利於企業總結經驗,保證企業的正常經營。
(3)經濟案件的鑑證
經濟案件審理過程當中,對某一特定事項,如貪污、盜竊等事項的認定,能夠委託註冊會計師對其做出鑑證。
4. 按照法規、合約編制的會計資料的審計
(1)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覈
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對被審覈單位的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預算、結算、決算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和複覈,並發表審覈意見。基本建設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審覈,有利建設單位對項目預算的控制,有利於建設項目實際價格的認定,有利於建設單位增強施工管理,下降工程造價,提升投資效益,同時也增長了施工單位的可信程度,有利於施工單位增長客戶。
(2)盈利預測審覈
根據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條例》等法規,公司擬發行股票必須編制下一年盈利預,而這個盈利預測必須通過註冊會計師審覈。註冊會計師對盈利預測的審覈,是對被審覈單位盈利預測所依據的基本假設,選用的會計政策及其編制基礎進行審覈,並發表審覈意見。
(3)企業合併、分立或終止清算的審計
企業合併、分立或終止清算時,應當按照國家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分別編制合併時與分立時的會計報表,以及清算會計報表。企業編制的這些會計師按照《獨立審覈準則》進行審計後,才具備法定證實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