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存在的開源協議不少,而通過Open Source Initiative組織經過批准的開源協議目前有58種。咱們如今常見的開源協議如BSD, GPL, LGPL,MIT等都是OSI批准的協議。若是要開源本身的代碼,最好也是選擇這些被批准的開源協議。html
這裏咱們來看四種最經常使用的開源協議及它們的適用範圍,供那些準備開源或者使用開源產品的開發人員/廠家參考。linux
BSD開源協議(original BSD license、FreeBSD license、Original BSD license)併發
BSD開源協議是一個給於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協議。基本上使用者能夠」隨心所欲」,能夠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碼,也能夠將修改後的代碼做爲開源或者專有軟件再發布。設計
但」隨心所欲」的前提當你發佈使用了BSD協議的代碼,或則以BSD協議代碼爲基礎作二次開發本身的產品時,須要知足三個條件:htm
若是再發布的產品中包含源代碼,則在源代碼中必須帶有原來代碼中的BSD協議。 開發
若是再發布的只是二進制類庫/軟件,則須要在類庫/軟件的文檔和版權聲明中包含原來代碼中的BSD協議。 文檔
不能夠用開源代碼的做者/機構名字和原來產品的名字作市場推廣。 get
BSD 代碼鼓勵代碼共享,但須要尊重代碼做者的著做權。BSD因爲容許使用者修改和從新發布代碼,也容許使用或在BSD代碼上開發商業軟件發佈和銷售,所以是對商業集成很友好的協議。而不少的公司企業在選用開源產品的時候都首選BSD協議,由於能夠徹底控制這些第三方的代碼,在必要的時候能夠修改或者二次開發。產品
Apache Licence 2.0(Apache License, Version 2.0、Apache License, Version 1.一、Apache License, Version 1.0)it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開源組織Apache採用的協議。該協議和BSD相似,一樣鼓勵代碼共享和尊重原做者的著做權,一樣容許代碼修改,再發布(做爲開源或商業軟件)。須要知足的條件也和BSD相似:
GPL(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咱們很熟悉的Linux就是採用了GPL。GPL協議和BSD, Apache Licence等鼓勵代碼重用的許可很不同。GPL的出發點是代碼的開源/無償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碼的開源/無償使用,但不容許修改後和衍生的代碼作爲閉源的商業軟件發佈和銷售。這也就是爲何咱們能用免費的各類linux,包括商業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類各樣的由我的,組織,以及商業軟件公司開發的免費軟件了。
GPL協議的主要內容是隻要在一個軟件中使用(「使用」指類庫引用,修改後的代碼或者衍生代碼)GPL 協議的產品,則該軟件產品必須也採用GPL協議,既必須也是開源和免費。這就是所謂的」傳染性」。GPL協議的產品做爲一個單獨的產品使用沒有任何問題,還能夠享受免費的優點。
因爲GPL嚴格要求使用了GPL類庫的軟件產品必須使用GPL協議,對於使用GPL協議的開源代碼,商業軟件或者對代碼有保密要求的部門就不適合集成/採用做爲類庫和二次開發的基礎。
其它細節如再發布的時候須要伴隨GPL協議等和BSD/Apache等相似。
LGPL(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LGPL是GPL的一個爲主要爲類庫使用設計的開源協議。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類庫的的軟件必須採用GPL協議不一樣。LGPL容許商業軟件經過類庫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類庫而不須要開源商業軟件的代碼。這使得采用LGPL協議的開源代碼能夠被商業軟件做爲類庫引用併發布和銷售。
可是若是修改LGPL協議的代碼或者衍生,則全部修改的代碼,涉及修改部分的額外代碼和衍生的代碼都必須採用LGPL協議。所以LGPL協議的開源代碼很適合做爲第三方類庫被商業軟件引用,但不適合但願以LGPL協議代碼爲基礎,經過修改和衍生的方式作二次開發的商業軟件採用。
GPL/LGPL都保障原做者的知識產權,避免有人利用開源代碼複製並開發相似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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