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符與命名規範

1.   標識符

1.1 概念

       標識符是指用來標識某個實體的符號函數

1.2 標識符規範

1.只能由數字,字母,_(下劃線)組成spa

2.不能以數字開頭orm

3.不能是關鍵字對象

4.區分大小寫it

2.  命名約束

下劃線分隔法(推薦):ast

    多個單詞組成的名稱,使用全小寫字母書寫,中間使用_分隔。變量

first_name    user_name     card_idim

例:變量命名

駝峯命名法:margin

多個單詞組成的名稱,每一個單詞首字母使用大寫字母書寫,其他字母使用小寫字母書寫。

FirstName     UserName      CardId

大駝峯:面向對象 例:FirstNmae

小駝峯:函數 例:userName

注:漢字其實也能夠當變量名,由於命名約束是隻寫了黑名單,沒有寫白名單,就是說只寫了禁止的變量

 可是不建議使用,緣由 你懂得o(*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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