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模式(一):三大類別和六大原則

1、三大類別 設計模式分爲三大類: 建立型模式:對對象的實例化過程進行抽象,這使得一個系統能夠不用關心這些對象是如何建立,組合,呈現的,對於類建立模式來講經過使用繼承改變實例化的類,對於對象建立模式來講經過使用代理來實例化所須要的對象。共五種:工廠方法模式、抽象工廠模式、單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結構型模式:經過對多個類和對象進行組合獲得複雜結構的類,通常使用繼承或者成員變量引用形式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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