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重新修訂數據保護法 出於合法目的的商業活動將無需用戶同意

新加坡已經更新了其《個人數據保護法》(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PDPA),允許本地企業在未經事先同意的情況下就出於某些目的(例如業務改進和研究)使用消費者數據。同時修正案還規定對數據泄露處以更嚴厲的罰款,最高罰款可以高於先前的100萬新加坡元。   該法案由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PDPC)管理,修訂於週一在議會獲得通過。此時,距離2012年10月該法案出臺已有八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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