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操作系統安全機制之二

第八節連續保護機制之一——最小特權管理 1.     最小特權概念:每個系統用戶每個系統程序(主體)只能使用必要的最小特權完成,應該擁有,但只能擁有當前工作的最小權限,給的權限過大,容易給系統帶來出錯。 (在一個系統裏邊,如果管理員他的權限非常大。 那麼如果管理員出現一個誤操作,可能會導致整個系統出現這樣的一個故障。把管理員的權限進行一些細分,每個管理員只有一個很小的執行它功能所需的這樣的權限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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