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本人屬於僞前端,所以文中只看懂了 8 成左右,但願可以給你們帶來幫助....(聽說是阿里的前端妹子寫的)
javascript
原載於前端開發指南,喜歡請關注。 你可能遇到過這樣的 JS 面試題: var obj = { foo: function(){ console.log(this) } } var bar = obj.foo obj.foo() // 打印出的 this 是 obj bar() …
前端
比較好的講解 JS 的 this 問題
java
【英文翻譯】 JavaScript this 的詳細分析 Gentle explanation of 'this' keyword in JavaScript(http://rainsoft.io/gentle-exp...)
c++
JavaScript 爲基本類型提供了對象包裝器,被稱爲原生類型(String,Number,Boolean,等等)。這些對象包裝器使這些值能夠訪問每種對象子類型的恰當行爲(String#trim()和 Array#concat(..))。面試
若是你有一個像 "abc" 這樣的簡答基本類型標量,並且你想要訪問它的 length 屬性或某些 String.prototype 方法,JS 會自動地 「封箱」 這個值(用它所對應種類的對象包裝器把它包起來),以知足這樣的屬性 / 方法訪問。
算法
本文主要解釋在 JS 裏面 this 關鍵字的指向問題 (在瀏覽器環境下)。
編程
JavaScript 基礎要搞好
瀏覽器
JavaScript 使用 prototypal 原型模型,雖然這常常被看成缺點說起,可是隻要善於運用,其實基於原型的繼承模型比傳統的類繼承還要強大。
服務器
JavaScript 特殊對象 Array-Like Objects 詳解
閉包
用 Chrome 開發者工具分析 javascript 的內存回收(GC)
在 stackoverflow 問這個問題的人是個天才,回答這個問題的人更是一個天才
JavaScript 中的 == 是一種比較複雜運算,它的運算規則很奇怪,很容易讓人犯錯,從而成爲 JavaScript 中 「最糟糕的特性」 之一。做者畫了一張圖讓你會完全地弄懂關於 == 運算的一切。
繼續熟悉 Array 的幾對方法,包括 some/every,find/findIndex,slice/splice。請打開 HTML 後在 Console 面板中查看輸出結果。
JavaScript雖是一門面向對象的編程語言,但同時也有許多函數式編程的特性,如Lambda表達式,閉包,高階函數等。
Javascript 這門語言對於習慣了衆多傳統 OOP 語言 (c++,Java 等) 的 coder 來講實際上是一門很奇怪的語言, 由於 Javascript 的 OOP 方式是基於原型的, 而非傳統的類繼承, 本文爲一系列文章之一,後續會發布出該系列的更多文章。
深刻理解 Javascript 函數編程
簡單介紹 JS 中對象屬性的特性。
相信作過JavaScript開發的人都遇到過很多this的陷阱,我本身自己也遇到過很多坑,可是若是非要給出一個系統的總結的話,尚未足夠的底蘊。恰巧看到了一篇有關於JavaScript this的解析:all this。因而,本着學習和共享的精神,決定將它翻譯成中文
深刻理解關於 JavaScript 的做用域
JavaScript 中怎麼不帶括號的調用函數
本文將詳細介紹在 JavaScript 中算法的用法,配合動圖生動形象的讓你以最快的方法學習算法的原理以及在需求場景中的用途。
在 js 中,this 這個上下文老是變化莫測,不少時候出現 bug 老是一頭霧水,其實,只要分清楚不一樣的狀況下如何執行就 ok 了。
全局執行,純粹的函數調用,做爲對象的方法調用,做爲一個構造函數使用,箭頭函數,call, apply, bind 方法。
ECMA-262 把對象定義爲:」 無需屬性的集合,其屬性能夠包含基本值、對象或者函數。」 嚴格來說,這就至關於說明對象是一組沒有特定順序的值。
通常來講,在編程語言裏咱們常見的變量做用域就是詞法做用域與動態做用域 (Dynamic Scope),絕大部分的編程語言都是使用的詞法做用域。詞法做用域注重的是所謂的 Write-Time,即編程時的上下文,而動態做用域以及常見的 this 的用法,都是 Run-Time,即運行時上下文。詞法做用域關注的是函數在何處被定義,而
在 JavaScript 中 「建立對象」 是一個複雜的話題。這門語言提供了不少種建立對象的方式,不論新手仍是老手均可能對此感到無所適從,不知道應該選擇哪種。不過,儘管建立對象的方法不少,看上去語法差別也很大,但實際上它們的類似性可能比你因此爲的要多。本文將帶領你踏上一段梳理對象建立方法的旅程,爲你揭示不一樣方法之間的依賴與遞進關係。
apply、call 調用
s 中的 this 指向確實是個坑,網上有人轟轟烈烈地討論它,討論 js 閉包,其實並無那麼玄學,讓咱們一點點剝開它的面紗。
JavaScript 支持函數式編程、閉包、基於原型的繼承等高級功能。因爲其運行期綁定的特性,JavaScript 中的 this 含義要豐富得多,它能夠是全局對象、當前對象或者任意對象,這徹底取決於函數的調用方式。本文就採擷些例子以淺顯說明在不一樣調用方式下的不一樣含義。
原文:Understanding delete 譯文:javascript 中的 delete 譯者:justjavac 在這篇文章中做者從《JavaScript 面向對象編程指南》一書中關於 delete 的錯誤講起,詳細講述了關於 delete 操做的實現,侷限以及在不一樣瀏覽…
前端開發中或多或少都要對 DOM 進行一些操做,好比咱們經常使用的一些方法:document.getElementById("");document.querySelectorAll("");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document.createElement()...... 等等一系列的方法, 這些方式是從哪裏來的呢?在哪裏定義的呢?咱們就一塊兒來測試一下。
JavaScript 從誕生至今已經走過了 20 年的歷程。它的前世 (1995~2015 年) 是一個長達 20 年沒有類的世界,它的此生隨着 2015 年 6 月 ES6 的發佈迎來了有類的時代。JavaScript 從無 「類」 到有「類」,經歷了從 ES1 到 ES6 的階段。
想必你們都知道,JavaScrip 是全棧開發語言,瀏覽器,手機,服務器端均可以看到 JS 的身影。 本文會分享一些高效的 JavaScript 的最佳實踐,提升你們對 JS 的底層和實現原理的理解。
做者:方應杭連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商業轉載請聯繫做者得到受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大部分講 new 的文章會從面向對象的思路講起,可是我始終認爲,在解釋一個事物的時候,不該該引入另外一個更復雜的事物。…
JavaScript 原型鏈工做原理
JavaScript 語言設計的不嚴謹,有時候很容易把人給搞暈,好比說這個變量有效性判斷。
本文經過一個簡單的需求:讀取文件並備份到指定目錄(詳見第一段代碼的註釋),以不一樣的js代碼實現,來演示代碼是如何變優雅的。
ES6 新增了箭頭函數用於改善之前使用 function 定義函數時,關於 this 值的一些奇特行爲,這篇文章探究了關於箭頭函數中 this 得行爲。
本文較爲全面的介紹了 javascript 中的垃圾收集機制,但願在充實本身的同時,也可以給想要了解這方面知識的人一些小小的幫助,謝謝。
Javascript 深淺拷貝
JavaScript 做爲一種腳本語言身份的存在,所以被不少人認爲是簡單易學的。然而狀況偏偏相反,JavaScript 支持函數式編程、閉包、基於原型的繼承等高級功能。因爲其運行期綁定的特性,JavaScript 中的 this 含義要豐富得多,它能夠是全局對象、當前對象或者任意對象,這徹底取決於函數的調用方式。
JavaScript 中的 this 是動態的,它在函數運行時被肯定而非在函數聲明時被肯定。全部的函數均可以調用 this,這無關於該函數是否屬於某個對象。關於 this,主要有如下四種狀況。
JavaScript 中的命名空間
javascript 中的 this 是啥東西?爲啥咱們常常被他搞得暈頭轉向不知因此?他是惡魔?是天使 ?是怪胎?讓咱們一塊兒來揭開它那神祕的面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