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數聲明算法
無參數:數組
function 函數名(){app
//能夠有返回值函數
return 返回值;性能
}this
有參數:prototype
function 函數名(arg1, arg2){指針
//能夠有返回值對象
return 返回值;繼承
}
使用Function構造函數
varbox = new Function('num1','num2' ,'return num1+num2');
PS:第三種方式咱們不推薦,由於這種語法會致使解析兩次代碼(第一次解析常規ECMAScript代碼,第二次是解析傳入構造函數中的字符串),
從而影響性能。但咱們能夠經過這種語法來理解"函數是對象,函數名是指針"的概念
二、arguments對象
arguments能夠對傳進來的參數進行處理,arguments.length能夠獲得傳進來的參數的個數。
三、做爲值的函數
ECMAScript中的函數名自己就是變量,因此函數也能夠做爲值來使用。也就是說,不只能夠像傳遞參數同樣把一個函數傳遞給另外一個函數,
並且能夠將一個函數做爲另外一個函數的結果返回。
四、函數內部屬性
在函數內部,有兩個特殊的對象:arguments和this。arguments是一個類數組對象,包含着傳入函數中的全部參數,
主要用途是保存函數參數。但這個對象還有一個名叫callee的屬性,該屬性是一個指針,指向擁有這個arguments對象的函數。
functionbox(num){
if(num<=1){
return1;
}else{
returnnum*box(num-1); //一個簡單的的遞歸
}
}
對於階乘函數通常要用到遞歸算法,因此函數內部必定會調用自身;若是函數名不改變是沒有問題的,但一旦改變函數名,
內部的自身調用須要逐一修改。爲了解決這個問題,可使用arguments.callee來代替。
functionbox(num){
if(num<=1){
return1;
}else{
return num * arguments.callee(num-1);//使用callee來執行自身
}
}
函數內部另外一個特殊對象是this,其行爲與Java和C#中的this大體類似。換句話說,this引用的是函數據以執行操做的對象,
或者說函數調用語句所處的那個做用域。
PS:當在全局做用域中調用函數時,this對象引用的就是window。
//便於理解的例子
window.color='紅色的'; //全局的,或者varcolor='紅色的';也行
alert(this.color); //打印全局的color
varbox={
color:'藍色的', //局部的color
sayColor:function(){
alert(this.color); //此時的this只能box裏的color
}
};
box.sayColor(); //打印局部的color
alert(this.color); //仍是全局的
五、函數屬性和方法
ECMAScript中的函數是對象,所以函數也有屬性和方法。每一個函數都包含兩個屬性:
length和prototype。其中,length屬性表示函數但願接收的命名參數的個數。
functionbox(name,age){
alert(name+age);
}
alert(box.length); //2
PS:對於prototype屬性,它是保存全部實例方法的真正所在,也就是原型。這而prototype下有兩個方法:apply()和call(),
每一個函數都包含這兩個非繼承而來的方法。這兩個方法的用途都在特定的做用域中調用函數,實際上等於設置函數體內this對象的值。
functionbox(num1,num2){
return num1+num2; //原函數
}
functionsayBox(num1,num2){
return box.apply(this,[num1,num2]); //this表示做用域,這裏是window
} //[]表示box所須要的參數
functionsayBox2(num1,num2){
return box.apply(this,arguments); //arguments對象表示box所須要的參數
}
alert(sayBox(10,10)); //20
alert(sayBox2(10,10)); //20
call()方法於apply()方法相同,他們的區別僅僅在於接收參數的方式不一樣。對於call()方法而言,第一個參數是做用域,沒有變化,
變化只是其他的參數都是直接傳遞給函數的。
functionbox(num1,num2){
return num1+num2;
}
functioncallBox(num1,num2){
return box.call(this,num1,num2); //和apply區別在於後面的傳參
}
alert(callBox(10,10));
事實上,傳遞參數並非apply()和call()方法真正的用武之地;它們常用的地方是可以擴展函數賴以運行的做用域。
varcolor='紅色的'; //或者window.color='紅色的';也行
varbox={
color:'藍色的'
};
functionsayColor(){
alert(this.color);
}
sayColor(); //做用域在window
sayColor.call(this); //做用域在window
sayColor.call(window); //做用域在window
sayColor.call(box); //做用域在box,對象冒充
這個例子是以前做用域理解的例子修改而成,咱們能夠發現當咱們使用call(box)方法的時候,sayColor()方法的運行環境已經變成了box對象裏了。
使用call()或者apply()來擴充做用域的最大好處,就是對象不須要與方法發生任何耦合關係(耦合,就是互相關聯的意思,擴展和維護會發生連鎖反應)。
也就是說,box對象和sayColor()方法之間不會有多餘的關聯操做,好比box.sayColor=say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