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事件流機制

(1)冒泡型事件:事件按照從最特定的事件目標到最不特定的事件目標(document對象)的順序觸發。html

IE 5.5: div -> body -> document程序員

IE 6.0: div -> body -> html -> document瀏覽器

Mozilla 1.0: div -> body -> html -> document -> window安全

(2)捕獲型事件(event capturing):事件從最不精確的對象(document 對象)開始觸發,而後到最精確(也能夠在窗口級別捕獲事件,不過必須由開發人員特別指定)。函數

(3)DOM事件流:同時支持兩種事件模型:捕獲型事件和冒泡型事件,可是,捕獲型事件先發生。兩種事件流會觸及DOM中的全部對象,從document對象開始,也在document對象結束。測試

DOM事件模型最獨特的性質是,文本節點也觸發事件(在IE中不會)。htm

支持W3C標準的瀏覽器在添加事件時用addEventListener(event,fn,useCapture)方法,基中第3個參數useCapture是一個Boolean值,用來設置事件是在事件捕獲時執行,仍是事件冒泡時執行。而不兼容W3C的瀏覽器(IE)用attachEvent()方法,此方法沒有相關設置,不過IE的事件模型默認是在事件冒泡時執行的,也就是在useCapture等於false的時候執行,因此把在處理事件時把useCapture設置爲false是比較安全,也實現兼容瀏覽器的效果。對象

 

事件捕獲階段:事件從最上一級標籤開始往下查找,直到捕獲到事件目標(target)。
事件冒泡階段:事件從事件目標(target)開始,往上冒泡直到頁面的最上一級標籤。事件

假設一個元素div,它有一個下級元素p。
<div>
  <p>元素</p>
</div>
這兩個元素都綁定了click事件,若是用戶點擊了p,它在div和p上都觸發了click事件,那這兩個事件處理程序哪一個先執行呢?事件順序是什麼?

兩種模型
之前,Netscape和Microsoft是不一樣的實現方式。開發

Netscape中,div先觸發,這就叫作事件捕獲。

Microsoft中,p先觸發,這就叫作事件冒泡。

兩種事件處理順序恰好相反。IE只支持事件冒泡,Mozilla, Opera 7 和 Konqueror兩種都支持,舊版本的Opera's 和 iCab兩種都不支持 。

事件捕獲
當你使用事件捕獲時,父級元素先觸發,子級元素後觸發,即div先觸發,p後觸發。

事件冒泡
當你使用事件冒泡時,子級元素先觸發,父級元素後觸發,即p先觸發,div後觸發。

W3C模型
W3C模型是將二者進行中和,在W3C模型中,任何事件發生時,先從頂層開始進行事件捕獲,直到事件觸發到達了事件源元素。而後,再從事件源往上進行事件冒泡,直到到達document。

程序員能夠本身選擇綁定事件時採用事件捕獲仍是事件冒泡,方法就是綁定事件時經過addEventListener函數,它有三個參數,第三個參數如果true,則表示採用事件捕獲,如果false,則表示採用事件冒泡。

ele.addEventListener('click',doSomething2,true)

true=捕獲

false=冒泡

傳統綁定事件方式
在一個支持W3C DOM的瀏覽器中,像這樣通常的綁定事件方式,是採用的事件冒泡方式。

ele.onclick = doSomething2

IE瀏覽器
如上面所說,IE只支持事件冒泡,不支持事件捕獲,它也不支持addEventListener函數,不會用第三個參數來表示是冒泡仍是捕獲,它提供了另外一個函數attachEvent。

ele.attachEvent("onclick", doSomething2);

附:事件冒泡(的過程):事件從發生的目標(event.srcElement||event.target)開始,沿着文檔逐層向上冒泡,到document爲止。

事件的傳播是能夠阻止的:• 在W3c中,使用stopPropagation()方法• 在IE下設置cancelBubble = true;在捕獲的過程當中stopPropagation();後,後面的冒泡過程也不會發生了~3.阻止事件的默認行爲,例如click <a>後的跳轉~• 在W3c中,使用preventDefault()方法;• 在IE下設置window.event.returnValue = false;4.哇,終於寫完了,一邊測試一邊寫的額,不是全部的事件都能冒泡,例如:blur、focus、load、unload,(這個是從別人的文章裏摘過來的,我沒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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