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派生類的構造函數的一些問題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無論是基類還是派生類,想要攜帶特定參量實例化對象,都需要存在一個相對應的構造函數。尤其是對於一個派生類來說,即是說基類裏面已經有了攜帶了所需參量的構造函數,但他只是基類的構造函數,派生類並不可以直接拿過來用。 另外,對於派生類中base和this的使用,也算是痛的領悟,琢磨試驗了好一會兒才搞明白了。不論是使用base還是this,他們的目的都在於保持或者擴展他們所引用的構造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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