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參數的構造函數如何聲明對象?

無參數的構造函數如何聲明對象? 下列代碼編譯時會產生錯誤的是() 解析1.語句3中Foo b( )是定義一個函數b,參數類型爲空,返回值類型爲Foo。 所以語句4中b.fun( )會出錯,因爲b本身不是一個對象,何來調用函數? 解析2:這裏應該是用類的思想,兩個Foo是構造函數,程序中不應該出現無參構造函數的形式, 所以語句3被認爲是函數聲明,語句4又把b當做對象出錯 解析3:無參數的構造函數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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