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開發:「司法上鍊」的本質是判案過程前置  


區塊鏈開發:

安全

司法上鍊
的本質是判案過程前置

  

網絡

司法上鍊
的本質實際上是將判案過程前置。
一方面經過事前上鍊將證據固定下來,另外一方面經過對接入平臺評測審覈,保證數據最高程度上的可信。法院從過去的過後裁判,事前不參與,致使過後也很難辦,到如今將規則主動嵌入到區塊鏈中,若是出現糾紛,能夠快速認定。

分佈式

這就叫主動互聯網治理,實際上是司法治理或者政府轉型的一個很重要的思想。
馬臣雲表示。

  固然在具體操做時,須要權衡各方利益。互聯網平臺和法院的共同需求是提升電子證據的認定效率。但
對於互聯網平臺,前提是不能侵犯它的隱私
,所以上鍊的並非它們的原始數據,而是加密後的哈希值。若是互聯網平臺有搭建本身的區塊鏈,還能夠經過跨鏈的方式接入

區塊鏈

天平鏈
,進一步保護它的隱私和生態。

  
而對於法院,則須要必定程度上的治理權
,好比節點的選擇。

人工智能

天平鏈
的一級節點就是司法機構,包括公證處、司法鑑定中心、北京高院,央企電商聯盟,他們的公信力足夠好,能夠既作共識,又作記帳。而國家電網、百度、新浪、阿里、京東、及其餘大公司爲二級節點,只擁有記帳權,其餘接入的公司則只對接存證服務,而不具有
天平鏈
的治理權。

  當發生糾紛時,當事人拿着原始文件和電子證據平臺返回的存證編號,一塊兒送到互聯網訴訟平臺,後臺會呈現給法官一個可視化的界面,顯示這些證據的驗證和評測過程,就能夠輔助法官快速判案了。

  再進一步,
這一過程爲人工智能判案提供了基礎
,由於邏輯都是事先設定好的,同時又出具了數據證明結果,徹底能夠利用人工智能尋找歷史類似案件,給出預判決書,法官對照着調整確認便可。

  更重要的是,

加密

司法上鍊
後客觀上對互聯網信任體系的創建也起到了推進做用。
北京互聯網法院副院長餘貴清、法官劉書涵近日在《光明日報》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描繪到一個頗有趣的現象:

3d

傳統審判模式中,當事人不承認證據真實性的狀況很常見,較高比例的案件會提出鑑定申請,在必定程度上轉化爲一種拖延訴訟的策略。而在互聯網審判模式下,當事人對於經司法區塊鏈驗證的證據有較高的承認度和信任度,不多申請鑑定或勘驗程序,當事人的訴訟表現更加誠信,善意度更高。

  打着區塊鏈旗號,中心話語權卻更重了

  打着區塊鏈去中心化旗號的聯盟鏈,反而成爲了變相的中心化。之前因爲缺少信任,生態間的各成員距離較遠,有了區塊鏈以後,生態反而更加聚合。
好比天平鏈,法院在其中的話語權實則更重了。而在供應鏈金融更是如此,原先只能滲透到一級供應商的核心企業,現在具備了更強的穿透力。

  馬臣雲認爲這是有益的發展路徑,將來行業的垂直鏈會先發展起來,大的規則由國家監管部門掌控,知足安全、合規的要求。小的規則就在行業內部造成自治。區塊鏈應該先讓政府用起來,而後反向給企業應用提供支撐和背書,如此聯盟鏈才能發展壯大,演變成工業體系。


  馬臣雲將對區塊鏈行業的認知分爲三個層次:
數據治理、數據交換和數據協同。
他進一步解釋道,數據治理就是指司法上鍊、追溯、政府監管。數據交換,包括供應鏈金融,還有醫療數據的交換。數據協同是比較高級的階段,好比分佈式電力的項目,不少光伏小電站能夠經過分佈式的方式自動進行電價協商,以及工業互聯網裏供需關係的協同。他認爲目前區塊鏈處於第一階段,作第2、第三階段的都有點早。

  

cdn

你作的東西要先讓政府用起來,讓他用來作數據監管,基於監管得到一個權威地位,而後再去作商業,這是咱們的思路。

  儘管行業內對於聯盟鏈和公有鏈的爭論一直喋喋不休,但咱們今天愈來愈多的看到,基於產業端的聯盟鏈取得了很是可觀的落地成果。而信任度

CEOblog

馬臣雲擁抱監管的思路,一樣值得幣圈的廣大創業者借鑑。

  馬臣雲將

開發

信任度
定義爲一個區塊鏈綜合解決方案提供商,他認爲,對於區塊鏈的落地,其技術自己的佔比並無這麼大。區塊鏈能夠是一個用來打開局面的點,但實際落地的過程當中,還須要其餘解決方案和綜合商業能力,才能運轉的起來。

  這樣的思路正好與

信任度
的品牌名相呼應。意思是讓信任變得簡單,或者說用技術的力量下降信任的成本,同時還要講究
,結合業務的特色,當下的風險,以及事物發展的規律,這就是
信任度
的含義。

  江輝晟興網絡有限公司專業定製開發:

  基於區塊鏈底層技術,以技術發展爲基石,不懈進取,敢於創新,造成安全產品和安全服務兩大業務版塊主營業務涵蓋電子取證、數據分析與挖掘、網絡邊界安全防禦、應用與數據安全防禦全網安全風險管理等方面,憑藉具備競爭力的核心技術和服務在司法系統各職能部門得到普遍應用,深受用戶信任,在衆多行業和區域客戶中創建了很高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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