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面向對象思想,類和對象

第一節 面向對象思想 對象 = 屬性 + 方法 對象的規範 = 屬性定義 + 方法定義 子類extends父類,無法繼承private類 第二節 Java類和對象 基本類型的值小,可以直接拷貝。 對象包含多個值,不容易複製,賦值採用共享同一塊內存區域。 第三節 構造函數 每個變量都只能存活在離他最近的{ }中,週期結束後,內存就會被JVM自動回收。 第四節 信息隱藏和this 1. 類的屬性是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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