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三)——對象和類

一、類是一些對象的模板,定義了類的屬性,方法(可以做什麼)        對象是類的實例 二、變量 1.成員變量:在類中定義,用來描述對象將要有什麼。 2.局部變量:在類的方法中定義,在方法中臨時保存數據。 區別:定義位置不一樣 ①作用域不同: 成員變量:可以被本類的方法和其他類的方法使用 局部變量:只能在當前方法使用。 ②初始值不同 java會給成員變量賦予一個初始值,java不會給局部變量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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