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就賠N+1?別天真了!

不是賠錢就得走人         老闆說:我賠給你錢,請你走人。        是否是隻要公司給賠償,就能夠理所固然地把你辭掉呢?其實否則。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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