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css基礎篇——GET和POST的區別

  本文前面部分轉自木-葉的博文,後面有本人本身的一些總結和體會。html

  

 若是有人問你,GET和POST,有什麼區別?你會如何回答?編程

個人經歷

     前幾天有人問我這個問題。我說GET是用於獲取數據的,POST,通常用於將數據發給服務器之用。瀏覽器

    這個答案好像並非他想要的。因而他繼續追問有沒有別的區別?我說這就是個名字而已,若是服務器支持,他徹底能夠把GET改個名字叫GET2。他反問道,那就是單純的名字上的區別嘍?我想了想,我以爲若是說再具體的區別,只能去看RFC文檔了,還要取決於服務器(指Apache,IIS)的具體實現。但我不得不認可,個人確沒有仔細看過HTTP的RFC文檔。因而我說,我對HTTP協議不太熟悉。這個問題也就結束了。緩存

最廣泛的答案

     回來以後尋思了好久,他究竟是想問我什麼?我一直就以爲GET和POST沒有什麼除了語義以外的區別,自打我開始學習Web編程開始就是這麼理解的。安全

     可能不少人都已經猜到了,他要的答案是:服務器

1. GET使用URL或Cookie傳參。而POST將數據放在BODY中。併發

2. GET的URL會有長度上的限制,則POST的數據則能夠很是大。post

3. POST比GET安全,由於數據在地址欄上不可見。學習

     可是很不幸,這些區別全是錯誤的,更不幸的是,這個答案仍是Google搜索的頭版頭條,然而我根本沒想着這些是答案,由於在我看來他們都是錯的。我來一一解釋一下。網站

GET和POST與數據如何傳遞沒有關係

     GET和POST是由HTTP協議定義的。在HTTP協議中,Method和Data(URL, Body, Header)是正交的兩個概念,也就是說,使用哪一個Method與應用層的數據如何傳輸是沒有相互關係的

     HTTP沒有要求,若是Method是POST數據就要放在BODY中。也沒有要求,若是Method是GET,數據(參數)就必定要放在URL中而不能放在BODY中。

     那麼,網上流傳甚廣的這個說法是從何而來的呢?我在HTML標準中,找到了類似的描述。這和網上流傳的說法一致。可是這只是HTML標準對HTTP協議的用法的約定。怎麼能當成GET和POST的區別呢?

    並且,現代的Web Server都是支持GET中包含BODY這樣的請求。雖然這種請求不可能從瀏覽器發出,可是如今的Web Server又不是隻給瀏覽器用,已經徹底地超出了HTML服務器的範疇了。

     知道這個有什麼用?我不想解釋了,有時候就得本身痛一次才記得住。

HTTP協議對GET和POST都沒有對長度的限制

     HTTP協議明確地指出了,HTTP頭和Body都沒有長度的要求。而對於URL長度上的限制,有兩方面的緣由形成:

     1. 瀏覽器。聽說早期的瀏覽器會對URL長度作限制。聽說IE對URL長度會限制在2048個字符內(流傳很廣,並且無數同事都表示認同)。但我本身試了一下,我構造了90K的URL經過IE9訪問live.com,是正常的。網上的東西,哪怕是Wikipedia上的,也不能信。

     2. 服務器。URL長了,對服務器處理也是一種負擔。本來一個會話就沒有多少數據,如今若是有人惡意地構造幾個幾M大小的URL,並不停地訪問你的服務器。服務器的最大併發數顯然會降低。另外一種攻擊方式是,把告訴服務器Content-Length是一個很大的數,而後只給服務器發一點兒數據,嘿嘿,服務器你就傻等着去吧。哪怕你有超時設置,這種故意的次次訪問超時也能讓服務器吃不了兜着走。有鑑於此,多數服務器出於安全啦、穩定啦方面的考慮,會給URL長度加限制。可是這個限制是針對全部HTTP請求的,與GET、POST沒有關係。

安全不安全和GET、POST沒有關係

     我以爲這真是中國特點。我講個小段子,你們應該能夠體會出這個說法多麼的好笑。

      以爲POST數據比GET數據安全的人會說

    「防君子不防小人;中國小白多,能防小白用戶就好了。」

    「哼,」我不覺得然,「那你怎麼不說,URL參數都Encode過了,或是Base64一下,小白也看不懂啊。」

     那人反駁道,Encode太簡單了,聰明點兒的小白很容易就能夠Decode並修改掉。」

     我笑道,「五十步笑百步耳,再聰明點兒的小白還會截包並重發呢,Opera就有這功能。」

     那人陰險地祭出神器——最終解釋權,說,「這個不算小白。」

     我日啊。

最後一點兒感想

     我以前一直作Windows桌面應用,對Web開發無甚瞭解,直到一年多前轉作服務器端開發,纔開始接觸到HTTP。(注意,我說的是HTTP,不是HTML。服務器開放接口是基於REST理念設計的,使用的協議是HTTP,可是傳輸的內容不是HTML。這不是Web Server,而是一個Web Service)

     因此我對於GET和POST的理解,是純粹地來源於HTTP協議。他們只有一點根本區別,簡單點兒說,一個用於獲取數據,一個用於修改數據。具體的請參考RFC文檔。

     若是一我的一開始就作Web開發,極可能把HTML對HTTP協議的使用方式,當成HTTP協議的惟一的合理使用方式。從而犯了以偏概全的錯誤。

     可能有人會以爲我鑽牛角尖。我只是不喜歡模棱兩可,不喜歡邊界不清、概念不明,不喜歡「拿來主義」,也不喜歡被其它喜歡鑽牛角尖的人奚落得無地自容。

     「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是知也。」

 

  上面文章是轉載的,最後說一點get和post的一點差別吧。


 

  首先在使用上,仍是嚴格遵照

   GET - 從指定的服務器中獲取數據
  POST - 提交數據給指定的服務器處理
 
  而後說說他們的一些差異:
   GET 
  1. GET查詢字符串(鍵值對)被附加在URL地址後面一塊兒發送到服務器
  2. GET請求可以被緩存
  3. GET請求會保存在瀏覽器的瀏覽記錄中
  4. 以GET請求的URL可以保存爲瀏覽器書籤

  POST

  1. POST查詢字符串被放在POST信息中的一個單獨地方和HTTP請求一塊兒發送到服務器.
  2. POST請求不能被緩存下來
  3. POST請求不會保存在瀏覽器瀏覽記錄中
  4. 以POST請求的URL沒法保存爲瀏覽器書籤

  至於URL的長度限制,有轉載文章中指出了,服務器爲了不惡意url請求可能會作限制,標準中並無限制條款。

  另外url中不容許出現ASCII字符類型之外的字符,body中的數據則沒有要求

  安全性上來講,實際上二者的數據均可以被截取,只是get直接就在url就可截取,post麻煩一些而已,正如轉文所說,防君子而不防小人。

  

  get請求可以被緩存的這個特色實際上被瀏覽器用的很好,好比咱們日常看到的標籤<img src='xxx'/>就是使用的get請求,而後緩存圖片,下次請求就不用在從服務器端傳遞圖片過來了。下面兩張圖片對比第一次請求圖片和第二次請求圖片(刷一次頁面)

  

  對比兩次60k和200b差距何其大。因此使用的時候綜合考慮get和post的優缺點來使用,讓網站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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