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整理

一、變量命名規則: 1.標識符只能由字母、數字或下劃線組成。 2.標識符的第一個字符不能是數字。 3.標識符區分大小寫。 4.關鍵字不能聲明爲標識符。 小寫字母、單詞之間用_分割。 二、輸入與輸出: Python3輸入:name=input(" name ") 輸出:print(’ name ') 一、數據類型 1)不可變數據類型:number(數字)、str(字符串)、tuple(元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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