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叫作 元素選擇器
和簡單選擇器
,能夠根據元素標籤指定樣式。css
p { color:red; }
通常用於某些同類型的樣式。瀏覽器
.xxxClass{ } <div class="xxxClass"></div>
爲特殊的元素,指定類型url
#xxxId{ } <div id="xxxId"></div>
在某個選擇器後,選擇指定規則的後代,爲其指定樣式code
div p { }
爲某些特殊的元素,在某些條件時,指定樣式。
好比,連接的link和visited ;
以及其餘元素的hover,focus,active等。繼承
a:link, a:visited {} a:hover, a:focus, a:active {}
相似通配符的做用,好比全部可用元素添加樣式。ip
*{}
後代選擇器是選擇全部的後代,子選擇器則能夠選擇元素的直接後代,即子元素。it
#nav>li{}
#nav + p {}
好比爲tooltip添加樣式class
acronym[title]{}
因爲選擇同一個元素能夠經過不一樣的方法,好比元素的後代、或者類、或者ID,那麼就可能形成樣式的重疊。所以可使用!important
,增長樣式的優先級。test
再說到樣式的重疊的另外一種狀況,若是不一樣的方式都指定了樣式,到底會優先使用哪種呢?
這就須要瞭解特殊性了,從上到下 依次爲:import
style="" #xxx{} .class{} body div{} div{}
即,元素上的style會優先、其次是使用ID選擇器、而後是類選擇器、後代選擇器、最後是類型選擇器
樣式是能夠繼承的,好比給body增長樣式,那麼頁面中body內的全部元素都會應用這個樣式。
樣式的引用由兩種方式,一種是經過連接link,另外一種則是style的導入的方式: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test.css"> --> <style type="text/css"> /*slow*/ @import url("test.css"); </style>
相比較來講,link的方式要更快一些。
另外,仍是推薦把CSS都放在同一個文件中。由於瀏覽器加載樣式文件,是受瀏覽器的限制的,有的瀏覽器只支持同時下載3個文件、有的支持8個...
若是由三個文件,而瀏覽器只能同時下載2個文件,那麼第三個就必需要等到前兩個下載完後,才能加載。
所以,放在一個文件中會更快的加載。
若是把全部的CSS都放在一個文件,又可能致使文件過於龐大,不易維護。所以有如下幾個建議:
暫時也就整理這麼多吧!後續再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