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 jQuery 內部架構設計

jQuery 對於你們而言並不陌生,所以關於它是什麼以及它的做用,在這裏我就很少言了,而本篇文章的目的是想經過對源碼簡單的分析來討論 jQuery 的內部架構設計,以及 jQuery 是如何利用JavaScript 中的高級特性來構建如此偉大的 JavaScript 庫。javascript

初識 jQuery

從核心功能來看,jQuery 僅僅作了一件簡單而又平凡的事:查詢。它的語法如此簡潔明瞭,以至於不少人在不知道javascript是什麼的時候就已經會用jQuery了,用一個詞形容就是:大道至簡。 從設計層面來看,咱們能夠將jQuery提供方法分爲兩大類:靜態方法和實例方法。靜態方法就是直接經過$訪問的方法,這些方法通常不對dom元素操做,而是提供了一些經常使用的工具,好比ajax請求、以及對字符串的一些經常使用操做,除此以外,jQuery還提供了對自身的擴展機制,你能夠經過extend方法來編寫你須要的組件。而實例方法和靜態方法不同,它是用來對jQuery查詢的DOM元素進行操做,jQuery 執行$()會構建一個 jQuery 對象,這個對象以數組的方法存儲查詢出的全部DOM元素,而後在這個對象的原型鏈上實現了對這些 DOM 操做的方法,好比 each()方法就是用來遍歷每個DOM元素的。你可能會注意到,我剛說這個對象「以數組的方式」存儲,那就是說,jQuery構建的這個對象不是數組,那這個對象究竟是什麼? 其實這個對象就是 jQuery 的核心,也被稱做「jQuery對象」。所以,本文的重點就是對 jQuery 對象進行分析和討論。html

 jQuery 對象

通常狀況下,咱們會這樣使用 jQuery:java

$('div').each(function(index){
     //this ...
});

$('div')執行完後回返回一個jQuery對象,each()方法是對這個對象中的DOM元素進行遍歷,咱們先看看$('div')的執行過程(本文源碼摘自jQuery 3.0):jquery

jQuery = function(selector, context) {
    return new jQuery.fn.init(selector, context);
}

這個方法就是$('div')的入口方法,$是jQuery的簡寫,就至關於jQuery('div') ,能夠看出,這個方法只作了一件事,那就是返回jQuery.fn.init()函數的實例對象,那jQuery.fn.init 又是什麼呢,咱們再看下面的代碼:git

init = jQuery.fn.init = function(selector, context, root) {
    //... 
   return this;
}
init.prototype = jQuery.fn;

jQuery.fn.init和init引用了同一個方法,這個方法根據selector查詢出符合條件的DOM元素,並返回,可你會發現,返回的是this,這個this是什麼呢?咱們待會分析,先看下面的這句話:github

init.prototype = jQuery.fn;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這句話是讓 init 方法的 prototype 對象指向了 jQuery.fn 對象,那 jQuery.fn 又是什麼鬼? 咱們繼續看代碼:ajax

jQuery.fn = jQuery.prototype = {

    // The current version of jQuery being used
    jquery: version,

    constructor: jQuery,

    // The default length of a jQuery object is 0
    length: 0,

    // Execute a callback for every element in the matched set.
    each: function(callback) {
        return jQuery.each(this, callback);
    },
       
    splice: arr.splice
};

爲了節省篇幅,我省略了其中一些代碼,從這裏能夠看出,jQuery.fn 其實就是 jQuery 的原型對象,這個原型對象中定義了一些對this對象進行操做的方法。到這裏,你是否是感受到有點繞,不要着急,咱們來梳理一下思路:jQuery首先定義了一個init方法,而後在 init 的原型對象 prototype上定義了一系列操做方法。最後將init方法的實例對象返回。因此上面的過程能夠簡化以下(僞代碼表示):數組

var init = function(selector, context, root) {
   //...
   return this;
}
init.prototype = {
   length:0,
   each:function(callback) {
      //...
   },
   splice:[].splice
}
jQuery = function(selector, context, root) {
   return new init(selector, context, root);
}

那麼問題來了,jQuery.fn 中的方法爲何不直接定義在 init 的prototype上,而要定義在 jQuery 的原型對象上?瀏覽器

其實,這樣作的目的是爲了提升 jQuery 的查詢效率,若是直接定義在 init 的 prototype 對象上,那麼每執行一次查詢,就會在內存中建立這樣一個龐大的prototype對象,而若是把這個對象定義在jQuery的prototype上,在jQuery加載時,這個對象就會被初始化並一直存在於內存中,之後每次執行 $() 時,只須要將init中的prototype指向這個對象就能夠了,而不用每次都去建立一遍相同的對象。架構

咱們再來看看 init 函數中返回的 this 究竟是什麼,我在以前的博客中講過,函數中的 this 老是指向運行期的調用者,那 init 的調用者是誰呢?在上面代碼中彷佛找不到調用者,這時咱們就須要深刻的理解new運算符的運行機制了,借用我以前在博客中對new運算符的描述,咱們對 new init() 的執行過程進行以下分解:

new init(selector, context, root) = {
    var obj = {};
    obj.__proto__ = init.prototype;
    var result = init.call(obj, selector, context, root);
    return typeof result === 'object' ? result : obj;
}

若是對new的運行機制不理解的請參考博文:深刻理解 new 操做符

從上述分解過程能夠看出,JavaScript 在經過 new 來建立一個實例對象的時候,會先建立了一個普通對象 obj,而後將 obj 的內部屬性 __proto__ 指向了 init 的原型對象,所以 obj 的原型鏈將被改變,而第3步使用 call 方法調用 init(),因此 init 中的 this 指的就是這裏的 obj 對象。

init() 執行之後,會將匹配到的全部 DOM 對象以數組的方式存儲到this對象中並返回,也就是返回了obj 對象,而new運算符最終也會將這個 obj 對象返回以做爲新的實例對象。因此 new 運算符返回的這個實例對象具有兩個特色:一是包含了 DOM 查詢結果集,二是其原型鏈繼承了 init 的 prototype,而 init 的 prototype 又指向了jQuery.fn對象,所以實例對象也具有了這些操做方法。

jQuery 每執行一次查詢就會建立一個jQuery對象,而在同一個應用程序中,全部 jQuery 對象都會共享同一個 jQuery 原型對象。所以,jQuery 象不只包含了 DOM 查詢結果集,還繼承了 jQuery 原型對象上的操做方法。這樣,你就能夠在查詢後直接調用方法來操做這些DOM 元素了。這就是 jQuery 的核心架構設計,簡單、方便、實用!

若是你還不理解上面的講解,不要着急,我按照 jQuery 的設計思路寫了一個完整的小項目 jDate,你能夠對比着理解!jDate 項目已上傳至 github,你能夠點擊這裏查看完整代碼:jDate ,若有不一樣看法,歡迎討論!

jQuery 的缺陷

經過對jQuery的核心架構分析,咱們會發現,每執行一次查詢,jQuery就要在內存中構建一個複雜的 jQuery 對象,雖說每一個 jQuery 對象都共享同一個 jQuery 原型,但 jQuery 的查詢過程遠比你想象的要複雜,它既要考慮各類不一樣的匹配標識,同時又要考慮不一樣瀏覽器的兼容性。所以,若是你只是對 DOM 作一些簡單的操做,建議使用原生方法 querySelector 替代 jQuery,不過在使用原生方法時,對於不一樣的應用場景你可能要作一些兼容性的工做,要學會取捨,不要過分依賴 jQuery!

 

 

原創發佈 @一像素 2016.01

相關文章
相關標籤/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