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總結es6的類class

1.正式面向對象編程,但背後仍然是原型和構造函數的概念。 2.類的定義: (1)類聲明 class Person{} (2)類表達式 const a = class Person{} 注:與函數表達式的相同點:類在被求值之前也不能引用。 不同點:函數聲明可以提升,但類不能; 函數受函數作用域限制,而類受塊作用域限制。 3.類的構成 類可以包含構造函數方法、實例方法、獲取函數、設置函數和靜態類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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