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不包含傳統的類繼承模型,而是使用 prototype 原型模型。git
雖然這常常被看成是 JavaScript 的缺點被說起,其實基於原型的繼承模型比傳統的類繼承還要強大。 實現傳統的類繼承模型是很簡單,可是實現 JavaScript 中的原型繼承則要困難的多。 (It is for example fairly trivial to build a classic model on top of it, while the other way around is a far more difficult task.)程序員
因爲 JavaScript 是惟一一個被普遍使用的基於原型繼承的語言,因此理解兩種繼承模式的差別是須要必定時間的。github
第一個不一樣之處在於 JavaScript 使用原型鏈的繼承方式。編程
注意: 簡單的使用Bar.prototype = Foo.prototype
將會致使兩個對象共享相同的原型。 所以,改變任意一個對象的原型都會影響到另外一個對象的原型,在大多數狀況下這不是但願的結果。ide
function Foo() { this.value = 42; } Foo.prototype = { method: function() {} }; function Bar() {} // 設置Bar的prototype屬性爲Foo的實例對象 Bar.prototype = new Foo(); Bar.prototype.foo = 'Hello World'; // 修正Bar.prototype.constructor爲Bar自己 Bar.prototype.constructor = Bar; var test = new Bar() // 建立Bar的一個新實例 // 原型鏈 test [Bar的實例] Bar.prototype [Foo的實例] { foo: 'Hello World' } Foo.prototype {method: ...}; Object.prototype {toString: ... /* etc. */};
上面的例子中,test
對象從 Bar.prototype
和 Foo.prototype
繼承下來;所以, 它能訪問 Foo
的原型方法 method
。同時,它也可以訪問那個定義在原型上的 Foo
實例屬性 value
。 須要注意的是 new Bar()
不會創造出一個新的Foo
實例,而是 重複使用它原型上的那個實例;所以,全部的 Bar
實例都會共享相同的 value
屬性。函數
注意: 不要使用Bar.prototype = Foo
,由於這不會執行 Foo
的原型,而是指向函數 Foo
。 所以原型鏈將會回溯到Function.prototype
而不是Foo.prototype
,所以method
將不會在 Bar 的原型鏈上。oop
當查找一個對象的屬性時,JavaScript 會向上遍歷原型鏈,直到找到給定名稱的屬性爲止。性能
到查找到達原型鏈的頂部 - 也就是 Object.prototype
- 可是仍然沒有找到指定的屬性,就會返回 undefined。ui
當原型屬性用來建立原型鏈時,能夠把任何類型的值賦給它(prototype)。 然而將原子類型賦給 prototype 的操做將會被忽略。this
function Foo() {} Foo.prototype = 1; // 無效
而將對象賦值給 prototype,正如上面的例子所示,將會動態的建立原型鏈。
若是一個屬性在原型鏈的上端,則對於查找時間將帶來不利影響。特別的,試圖獲取一個不存在的屬性將會遍歷整個原型鏈。
而且,當使用 for in
循環遍歷對象的屬性時,原型鏈上的全部屬性都將被訪問。
一個錯誤特性被常常使用,那就是擴展 Object.prototype
或者其餘內置類型的原型對象。
這種技術被稱之爲 monkey patching 而且會破壞封裝。雖然它被普遍的應用到一些 JavaScript 類庫中好比 Prototype, 可是我仍然不認爲爲內置類型添加一些非標準的函數是個好主意。
擴展內置類型的惟一理由是爲了和新的 JavaScript 保持一致,好比Array.forEach
。
譯者注:這是編程領域經常使用的一種方式,稱之爲 Backport,也就是將新的補丁添加到老版本中。
在寫複雜的 JavaScript 應用以前,充分理解原型鏈繼承的工做方式是每一個 JavaScript 程序員必修的功課。 要提防原型鏈過長帶來的性能問題,並知道如何經過縮短原型鏈來提升性能。 更進一步,絕對不要擴展內置類型的原型,除非是爲了和新的 JavaScript 引擎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