橢圓公式

第一定義 平面內與兩定點  、  的距離的和等於常數  (  )的動點的軌跡叫做橢圓。 即: 其中兩定點  、  叫做橢圓的焦點,兩焦點的距離  叫做橢圓的焦距。  爲橢圓的動點。 橢圓截與兩焦點連線重合的直線所得的弦爲長軸,長爲 。 橢圓截垂直平分兩焦點連線的直線所得弦爲短軸,長爲   。 可變爲   第二定義 橢圓平面內到定點 (c,0)的距離和到定直線 :  (  不在  上)的距離之比爲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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