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C#2.0後出現了泛型的概念。List<T>類 在聲明List集合時,咱們同時須要爲其聲明List集合內數據的對象類型。經過容許指定泛型類或方法操做的特定類型,泛型功能將類型安全的任務從您轉移給了編譯器。不須要編寫代碼來檢測數據類型是否正確,由於會在編譯時強制使用正確的數據類型。減小了類型強制轉換的須要和運行時錯誤的可能性。泛型提供了類型安全但沒有增長多個實現的開銷。(List list = new ArrayList();這句建立了一個ArrayList的對象後把上溯到了List。此時它是一個List對象了,有些ArrayList有可是List沒有的屬性和方法,它就不能再用了。 而ArrayList list=new ArrayList();建立一對象則保留了ArrayList的全部屬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