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學的定義
科學是人對客觀世界的認識,是反映客觀事實和發展規律的知識,是關於天然界、社會和思惟發展的知識體系,也是一項與反映客觀事實和規律的知識體系相關活動的事業。
科學能夠分爲天然科學、社會科學、思惟科學,以及總括各貫穿三個領域的哲學和數學。
科學標誌着人的認識在實踐過程當中從現象到本質的深化,由經驗水平到理論性水平的昇華。
在現代科學發展中,最突出的對人類思惟方式、認識方法產生深遠影響的理論是四大基礎理論:量子力學、相對論、基因理論和系統理論。
2、科學的劃界標準
科學是人類智慧和文化的重要結晶。科學與宗教、藝術等其餘文化形式或知識體系是有區別的。科學的目的是進行判斷,對是非、真僞予以辨析。
人們一般根據如下標準界定科學:
1.科學是實證性的。科學必須創建在經驗的事實基礎上,科學工做者得出的結論必須是他人在一樣的實驗條件下能夠重複驗證的;
2.科學是創造性的。新的理論不只要可以解釋先行理論已經解釋了的理象,並且必須能解釋先行理論所不能解釋的某些現象;
3.科學是預言性的。在給定的條件下,它可以定量地預言繼後發生的結果,而且在其預言與實踐結果不符的狀況下,願意接受實踐的證僞;
4.科學做爲一種理論體系必須追求邏輯上的自洽。任何一種科學理論體系內部必須是自圓其說,協調一致的,不存在矛盾。
3、技術的定義
技術是指人類在利用、改造和保護天然的過程當中,經過創新所積累經驗、知識、技巧以及爲某一目的共同協做組成的工具和規則體系。這一體系是不斷髮展的,它不只包括相應的生產工具和其餘物資設備,以及生產的工藝過程或者做業程序、方法,也包括人們的各類操做技能、經驗和技巧等。
技術有三種基本形態:
1.潛在形態也稱抽象形態的技術,是指在實踐經驗和科學原理基礎上整理和表達出來的技術資料和技術知識,如專2利、設計說明書等。
2.物化形態的技術,是指在技術知識指導下所創造的一切物質手段如工具、機器、儀器和設備等,是技術知識的物化。
3.功能形態的技術,是指人類主觀精神因素憑藉必定的物質手段,對客觀對象施加做用的構思和操做等。
現代技術已發展成爲一個龐大的複雜系統,主要由三大基本技術:物質變化技術,能量轉換技術和信息控制技術組成。
1.物質變化技術是在物質的組分變化、物化和物性變化、外形和色澤變化等原理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各類技術,主要包括各類材料的設計、製備和加工。
2.能量轉換技術是以各類能力形式轉換爲核心的技術,如電池、發電機、電動機以及當代的噴氣推動技術、核能技術、光電技術等。
3.信息控制技術就是經過信息控制系統,對信息過程(產生、採集、存儲、交換和處理等)能動地加以利用的技術,如集成電路、數字化技術、基因技術等。目前對社會發展、經濟發展等起重大做用的技術大致上有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納米技術、環保技術、空間技術、航空技術、能源技術、材料技術、激光技術、海洋技術、農林技術等。
4、科學與技術的關係
科學與技術各有本身的相對的獨立性,但又都不是孤立的,兩者既有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繫。
科學和技術是相互區別的。首先兩者的目的和任務不一樣。科學的目的和任務在於認識世界,揭示天然界還沒有被人們認識的現象和規律。它側重回答天然現象~是什麼,爲何,能不能~等問題。而技術的目的和任務則是改造世界,發明世界上仍未有的東西,利用、控制天然,創造人工天然協調人與天然的關係。它側重回答社會實踐中~作什麼,怎麼作,作出來有什麼做用~等問題。
其實,科學和技術的社會功能和價值標準不一樣。科學具備普遍的社會做用,具備認識、文化、教育和哲學等多方面的價值,但很難說科學有明確、具體的社會目的。技術則具備明確、具體和直接的社會目的性,它直接追求經濟的,軍事的和社會的利益。
再次,科學和技術的研究過程和勞動特色不一樣。科學研究的目標是相對不肯定的,活動的自由度大,選擇餘地也大。而技術則有相對肯定的目標和明確方向和步驟,活動的計劃性。
最後,科學和技術的成果形式不一樣。科學成就表現爲新現象、新規律和新法則的發現,而技術成就則表現爲工具、設備、工藝、方法的發明和創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