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變量與常量

一.標識符:用於給 Java 程序中變量、類、方法等命名的符號。spa

1.  標識符能夠字母、數字、下劃線(_)、美圓符($)組成,但不能包含 @、%、空格等其它特殊字符,不能以數字開頭3d

2.  標識符不能是 Java 關鍵字和保留字.不能夠使用 void 做爲標識符,可是 Myvoid 能夠blog

 

二.變量:比喻成一個盒子,能夠存放想要的東西文檔

三個元素描述變量:變量類型、變量名以及變量值。(String love="imooc")get

命名Java變量:

第一個單詞的首字母小寫其後單詞的首字母大寫變量

三.Java中的數據類型數據類型

基本數據類型變量存的是數據自己,而引用類型變量存的是保存數據的空間地址語法

四.Java中變量的使用規則引用

一、Java 中的變量須要先聲明後使用程序

二、變量使用時,能夠聲明變量的同時進行初始化

也能夠先聲明後賦值

三、變量中每次只能賦一個值,但能夠修改屢次

四、main 方法中定義的變量必須先賦值,而後才能輸出

五.Java中的自動類型轉換

1.  目標類型能與源類型兼容,如 double 型兼容 int 型,可是 char 型不能兼容 int 型

2.  目標類型大於源類型

六.Java中的強制類型轉換

語法:( 數據類型 ) 數值

七.Java常量的應用.常量等於一種特殊的變量,一旦被設定以後,過程不能更改

語法:final 常量名 = 值;

常量名通常都大寫

八.註釋

單行註釋:以//開頭

多行註釋以/*開頭,*/結尾

文檔註釋以/**開頭,*/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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