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式須要找到類型的ID(至關於門牌號),而後「敲門」取得類型值函數
後式只須要找到類型的ID,而不須要再去「敲門」得到類型具體值。在一個「門牌號」內只可能有一個值,所以就不用明知故問了。所以後式比前式少了一步,在比較較多的狀況下,後者效率更高效率
固然,對於類型比較,最優方法仍是isinstance(),isinstance()能夠用類型值組成的元組進行比較,代碼更少,函數調用也少,效率應該就高點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