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JAVA基礎複習——JAVA中的類與對象

什麼是對象:
  就是現實中真實的實體,對象與實體是一一對應的,現實中每個實體都是一個對象在。對象

JAVA中的對象:內存

  Java中經過new關鍵字來建立對象。get

類:
  用JAVA語言對現實生活中的事物進行描述,經過類的形式來體現,類是用來描述對象的變量

類描述對象一般只關注兩個方面:
  一個是屬性,一個是行爲。引用

如何定義一個類:
  只要明確該事物的屬性和行爲並定義在類中便可。方法

類與對象之間的關係:
  類用來描述對象的,對象是該類事物的實體。數據

類中的屬性:
  定義在類中的屬性稱爲成員變量。
  定義在方法中的屬性稱爲局部變量。
  區別:
    成員變量定義在類中,做用範圍爲整個類,默認有初始值,存在於堆內存的對象中,隨着 對象的建立而存在,對象的消失而消失。
    局部變量定義在方法、語句、局部代碼塊中,只在所屬的區域有效,默認沒有初始值,存 在於棧內存的方法中,存着所屬區域的執行而存在,隨着所屬區域的結束而消失。
匿名對象:
  沒有名字的對象,是定義對象的簡寫格式如:new house();當只用到對象一次的時候能夠用匿名對象,用到屢次時不能夠用匿名對象,
何時使用匿名對象:
  1.當對象對方法僅作一次調用的時候,就能夠簡化成匿名對象。
     如:new house().getHouse();
  2.匿名對象能夠做爲實際參數進行傳遞。
     如:show(new house());語言

參數傳遞有:
  1.基本類型數據參數傳遞生活

     如:getValue(int x);
  2.引用類型數據參數傳遞參數傳遞

     如:getPerson(Person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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