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符,關鍵字,數據類型,變量,轉義字符,運算符

1.標示符 Java對包、類、方法、參數和變量等要素命名時使用的字符序列稱爲標識符。(也就是說標示符是對包、類名、方法、參數、變量等要素的總稱) Java標識符命名規則: 由字母、數字、下劃線(_)和美圓符號($)組成。 不能以數字開頭。 嚴格區分大小。 長度無限制。 不能是Java中的保留關鍵字。 標識符命名習慣:見名知意。 2.關鍵字 命名規則: 類名:多單詞組成時,全部單詞的首字母大寫。帕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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