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豐的經濟學課》課程總結5--需要協調

公司結構 有限責任公司 起源:東印度公司因爲航海探險的成本太高,一旦成功回報也大,於是向社會公開招合夥人,一起承擔風險和收益 特點 股份可轉讓 一開始說好,一起湊錢做完了某件事情分錢就散夥。 結果到了分錢那一天,有些人不願意散夥,但有些人就指望着分紅,於是到了法庭,判了公司可以不散夥,那些想散夥的人可以轉賣他們的股份,得到的收益比他們預期的還要多 無限期經營 只要公司有人承接股份,這個公司就可以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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