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屌絲從Windows到Mac平臺的使用告白(三)

不少狀況下,人們都喜歡保持舊的習慣,不肯意去改變,哪怕是好的方面,也不肯意去適應。 這就是人的惰性思惟。改變老是要付出代價的。可是,偶爾改變一下習慣,沒準你會看到另外一片藍天。 html

做爲從Windows平臺轉到Mac平臺的屌絲一枚,最喜歡的就是嘗試,最不怕的就是改變。使用Mac以前就聽好些人說太不習慣了,太難用了,不過仍是想要本身走進來嘗試一下,不實踐哪有發言權。 編程

使用Mac時間不長,還不到2個月,有一些觀念和想法,總想找個地方吐露出來。 剛開始確實很不習慣,就像以前說過的圖片瀏覽功能。有一次,下了N張美女照片,想瀏覽瀏覽,雙擊打開,關閉,雙擊打開,關閉......,雙擊打開,關閉。內心那個着急啊,真是很悲劇,後來才知道空格就能夠直接瀏覽。想一想真是悲哀。 windows

「從前有一個那麼好的設備擺在個人面前,我不會用,直到如今才後悔莫及,若是上天再給我一個機會.........」。 工具

一、快捷鍵模式

固然,快捷鍵模式說的Mac系統了,本身胡亂起的一個名字。之前在windows上,真的是不多用到快捷鍵。大部分狀況下,都是喜歡用鼠標去尋找應用程序的設置或是啓動應用程序。舉個例子,複製了一段文字想保存下來怎麼作?個人作法一般有下面幾種方式 學習

  1. 打開開始菜單,找到記事本程序,粘貼。不要覺得這個過程很簡單,據我瞭解,大部分小小白都找不到記事本在哪裏? 在程序列表的windows附件文件夾裏,要是windows8系統,點開開始菜單-右鍵-全部程序,才能找到記事本的。
  2. 熟悉使用的人,也許會像我這樣把記事本放到任務欄上,,方便調用。
  3. 極客們,也許會更願意win+R打開運行命令,輸入notepad,直接打開。

我對上面這些保存文本的方式不作主觀評論,由於使用習慣了,也就熟練了,就根本不在意了。甚至會以爲在開始菜單裏找記事本的速度也很快呀。(呵呵,之前很長一段時間,我就是這麼幹的) spa

在Mac系統上,想作上面的工做,你只須要shift+command+y,就ok了,直接保存在便籤裏面了,有時真的方便到你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操作系統

最近剛剛把「Mac君」的《人生元編程》這本書看完,對我而言真是受益不淺,不只讓我對Mac的操做方式有了一個新的認識,更是有時讓我驚歎,還能夠這樣使用一款軟件。其中,介紹最多的一款軟件恐怕就是Alfred了,想嘗試一下的童靴們,能夠去App store 裏面下載。 設計

對於使用習慣問題的轉變的困惑,我想引用Mac君書裏的一句話: htm

有時你仍是會遭遇一些特別軸的人,你說「Spotlight能夠用多種方式快速定位文件」,他就會說「哪有那麼方便,我根本不記得文件名、文件內容及其餘任何特徵,我只能從各類分類文件夾裏尋找」,那你就去找唄,你不是個人學生,也不付給我諮詢費費,也沒贊助過 MacTalk,我有什麼義務讓你知道Spotlight的好處呢?

固然上面說的話有些氣憤。我想說的是,有時你真的應該或是偶爾改變一下習慣,學習一下新的方式和思想,沒準就會有不少意外的收穫。想了解了解這款軟件的使用,能夠看一看Mac君的這篇文章:神兵利器——Alfred blog

Mac系統上快捷鍵模式真是很是很是的好用,別說spotlight很差用,甚至有些人關閉之,我只能說真是惋惜。剛剛寫到一半,忽然很想聽just give me a reason 這首歌,因而command+空格,輸入just,回車。itunes立刻就開始播放了,甚至整個過程,雙手都不須要離開鍵盤就完成了。

而後,說說這個截圖過程,彈出上面列表後,alt/option+shift+a(固然不是QQ那個啊,只是我把快捷鍵改爲了QQ習慣而已),鬆手後,圖片自動保存在桌面了。設置以下:

而後選擇圖片,上傳貼到這裏。寫到這裏,真的不敢想象windows下的默認截圖工具的使用方式。

上面講得這些,都是快捷鍵操做模式,很是的便利,有的人可能會說:「這麼多快捷鍵,記起來多複雜呀」,我以爲這只是習慣的問題。固然若是你願意,你也能夠去找截圖軟件-截圖-保存。

二、App思想 vs File思想  

這是我在Mac與Windows上使用習慣總結出來的兩種思想。個人定義是:Mac上基本上是App爲主導思想,而windows上是以File爲主導思想。

在使用一段時間Mac後,不只僅在使用習慣上有很大的差別,並且在思想上也有很大的差別。有時甚至把本身給弄迷糊了,由於常常是用半天windows8,用半天Mac OS 10.8,就拿辦公軟件來講,在windows系統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同樣,想寫點東西,首先右鍵新建word文檔,而後雙擊那個文檔,開始編寫;而在Mac上,你根本找不到新建文件的選項,在Mac裏,想寫文檔,首先想的是打開這個App程序,而後建個空白頁,編寫,最後選擇保存在哪裏。

有時我也在想,其實在windows上,你明明能夠先打開word程序,再新建文檔,然而爲何好些人都是要新建文檔,再編寫文字呢。雖然兩個過程其實差很少。也許在很長時間裏用windows系統,養成了這個習慣,才讓我在Mac系統裏很長時間的不適應。

我把這種差異總結爲App思想和File思想,在Mac裏,都是以App程序爲主導的,要寫文檔,先想好用什麼軟件,是用word,便籤,iA writer...想好軟件了,打開這個App,開始工做;而在Windows裏,想些文檔了,先想好保存在哪裏,右鍵-新建,雙擊打開,開始工做。這就是兩種系統根本思想的問題,Mac系統裏把軟件所有擺在那裏,點開launchpad,就能夠看到全部的程序,用哪一個就點那個,App的思想占主導地位;而在windows裏,全部程序都跟文件同樣,具備目錄結構,找到exe文件啓動程序,或是建個快捷方式方便啓動,File思想占主導地位。

在設計操做系統的時候,就已經算是定型了,也不能評論哪一個方式好那種方式很差。東西是死的,可是人是活的,你也能夠在windows裏把程序快捷方式擺成一排。就像如今,我老是會把word程序放到任務欄上,點開word,寫完了再保存到目錄,就如在Mac上的習慣同樣。

總結:東西是這麼設計的,我不必定要這麼用。根據本身的習慣,以爲那種方法好用、舒服、令人愉悅就採起哪一種方式,固然,偶爾也要改變一下思想與習慣,由於當一種舊的習慣久了,容易「生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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