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 NX 12 選擇對象

當用戶要對對象進行操作時,首先需要選擇對象。用戶在選擇對象時,可以使用鼠標直接選取對象,也可以在導航器中選擇。 在工作區以外的空白界面上單擊鼠標右鍵,即可彈出「選擇條」工具欄,如圖2-21所示。 除了在繪圖區單擊鼠標右鍵外,用戶還可以直接在邊框條上單擊相應的按鈕進行選擇。 用戶在選擇對象時,可以直接在對象上單擊鼠標左鍵進行選擇,也可以通過拖出矩形區域來選擇對象,這兩種方法只運用於對象很少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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