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HTML-第二章css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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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css基礎

1、css簡介

cascading style sheets    漢譯層疊樣式表,WEB標準中的表現標準語言,表現標準語言在網頁中主要對網頁信息的顯示進行控制,簡單說就是如何修飾網頁信息的顯示樣式。
目前推薦遵循的是W3C發佈的CSS3.0.
用來表現XHTML或者XML等樣式文件的計算機語言。
1998年5月21日由w3C正式推出的css2.0javascript

2、樣式的創建:內部樣式   外部樣式  和 內聯樣式

1.內部樣式  :

語法:css

<style type="text/css"> /*css語句*/ </style>

注:使用style標記建立樣式時,最好將該標記寫在;前端

2.外部樣式

語法:java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css/index.css"/>
3.內聯樣式(行間樣式,行內樣式,嵌入式樣式)

語法:瀏覽器

<p style="color:red;">這是一段文本</p>
4.@import方式引入樣式文件

語法:dom

<style type="text/css"> @import url(目標文件的路徑及文件名全稱); </style>
  • 注:@和import之間沒有空格 url和小括號之間也沒有空格;必須結尾以分號結束;
  • link和import導入外部樣式的區別:
    差異1:老祖宗的差異:link屬於XHTML標籤,而@import徹底是CSS提供的一種方式。 link標籤除了能夠加載CSS外,還能夠作不少其它的事情,好比定義RSS,定義rel鏈接屬性等,@import就只能加載CSS。
    差異2:加載順序的差異:當一個頁面被加載的時候(就是被瀏覽者瀏覽的時候),link引用的CSS會同時被加載,而@import引用的CSS 會等到頁面所有被下載完再被加載。因此有時候瀏覽@import加載CSS的頁面時開始會沒有樣式。
    差異3:兼容性的差異。:@import是CSS2.1提出的,因此老的瀏覽器不支持,@import只t在IE5以上的才能識別,而link標籤無此問題。
    差異4:使用dom控制樣式時的差異:當使用javascript控制dom去改變樣式的時候,只能使用link標籤,由於@import不是dom能夠控制的.

3、CSS語法

選擇符{屬性:屬性值;屬性:屬性值;}
div{
height: 4px;
}

說明:
1)每一個CSS樣式由兩部分組成,即選擇符和聲明,聲明又分爲屬性和屬性值;
2)屬性必須放在花括號中,屬性與屬性值用冒號鏈接。
3)每條聲明用分號結束。
4)當一個屬性有多個屬性值的時候,屬性值與屬性值不分前後順序。
5)在書寫樣式過程當中,空格、換行等操做不影響屬性顯示學習

4、樣式表的優先級

內聯樣式表的優先級別最高
內部樣式表與外部樣式表的優先級和書寫的順序有關,後書寫的優先級別高。url

5、CSS選擇符(選擇器)

選擇符表示要定義樣式的對象,能夠是元素自己,也能夠是一類元素或者制定名稱的元素.
經常使用的選擇符有十種左右
類型選擇符,id選擇符,class選擇符,通配符,羣組選擇符,
包含選擇符,僞類選擇符spa

1. 元素選擇符/類型選擇符(element選擇器 )

語法:code

元素名稱{屬性:屬性值;}
 div{
padding: 0;
}

說明:
a)元素選擇符就是以文檔語言對象類型做爲選擇符,即便用結構中元素名稱做爲選擇符。例如body、div、p,img,em,strong,span......等。
b)全部的頁面元素均可以做爲選擇符;
用法:
1)若是想改變某個元素的默認樣式時,可使用類型選擇符;
2) 當統一文檔某個元素的顯示效果時,可使用類型選擇符;

2.id選擇器

語法:

#id名{屬性:屬性值;}
#top{
padding: 0;
}

說明:
1)當咱們使用id選擇符時,應該爲每一個元素定義一個id屬性,
如:

2)id選擇符的語法格式是「#」加上自定義的id名
如:#box{width:300px; height:300px;}
3)  起名時要取英文名,不能用關鍵字:(全部的標記和屬性都是關鍵字)
如:head標記
4)一個id名稱只能對應文檔中一個具體的元素對象,由於id只能定義頁面中某一個惟一的元素對象。
5)   最大的用處:建立網頁的外圍結構。

3.class選擇器

語法:

.class名{屬性:屬性值;}
.top{
padding: 0;
}

說明:
1)當咱們使用類選擇符時,應先爲每一個元素定義一個類名稱,
2)類選擇符的語法格式是:"如:

"
用法:class選擇符更適合定義一類樣式;

4.*通配符

語法:

*{屬性:屬性值;}
*{
padding: 0;
margin: 0;
}

說明:通配選擇符的寫法是「*」,其含義就是全部元素。
用法:經常使用來重置樣式。

5.羣組選擇器

語法:

選擇符1,選擇符2,選擇符3{屬性:屬性值;}
 <div class="box"></div>
 <div class="name"></div>
.box,.name{
padding: 0;
}

說明:當有多個選擇符應用相同的樣式時,能夠將選擇符用「,」分隔的方式,合併爲一組。

6.包含選擇器(後代選擇器)

語法:

選擇符1    選擇符2{屬性:屬性值;}
 <div class="box">
  <div class="name"></div>
</div>
.box  .name{
padding: 0;
}

說明:選擇符1和選擇符2用空格隔開,含義就是選擇符1中包含的全部選擇符2;

7.僞類選擇器(僞類選擇符)

語法 :
a:link{屬性:屬性值;}超連接的初始狀態;
a:visited{屬性:屬性值;}超連接被訪問後的狀態;
a:hover{屬性:屬性值;}鼠標懸停,即鼠標劃過超連接時的狀態;
a:active{屬性:屬性值;}超連接被激活時的狀態,即鼠標按下時超連接的狀態;
說明:
1)當這4個超連接僞類選擇符聯合使用時,應注意他們的順序,正常順序爲:
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錯誤的順序有時會使超連接的樣式失效;
(愛恨原則【L O V E】 【H A T E】)
2)爲了簡化代碼,能夠把僞類選擇符中相同的聲明提出來放在a選擇符中;
例如:a{color:red;}     a:hover{color:green;}表示超連接的三種狀態都相同,只有鼠標劃過變顏色。

4、選擇符的權重

css中用四位數字表示權重,權重的表達方式如:0,0,0,0類型選擇符的權重爲0001class選擇符的權重爲0010id選擇符的權重爲0100子選擇符的權重爲0000屬性選擇符的權重爲0010僞類選擇符的權重爲0010僞元素選擇符的權重爲0001包含選擇符的權重:爲包含選擇符的權重之和內聯樣式的權重爲1000繼承樣式的權重爲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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