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網絡(4.19)網絡層-IPv6(1)-基本首部

IP 是互聯網的核心協議。互聯網經過幾十年的飛速發展,到2011年2月, IPv4 的32位地址已經耗盡。ISP已經不能再申請到新的IP地址塊了。 我國在2014 –2015年也逐步停止了向新用戶和應用分配IPv4地址。解決IP地址耗盡的根本措施就是採用具有更大地址空間的新版本的IP,即IPv6。 IPv6仍支持無連接的傳送,但將協議數據單元PDU稱爲分組。 所引進的主要變化如下: 1、更大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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