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註明來源,就是違反契約 「使用開源的代碼,要遵循開源組織的協議。」中科院計算所研究員包雲崗告訴科技日報記者,「以著名的開源組織阿帕奇的協議爲例,一是使用者要將協議留在代碼裏面,不能刪掉;二是修改了代碼的話,也須要在被修改的文件中說明,不能‘抹掉幾行就所有當成本身的’;三是基於源代碼作了擴展,也應該把協議附上去。」 紅芯基於的Chromium開源代碼遵循BSD協議——你能夠自由使用,或二次開發爲專有軟件,但你的代碼中必需要帶上原來代碼中的BSD協議。BSD協議要求尊重代碼做者的著做權。 包雲崗說:「紅芯最大的問題在於違反了這個契約。儘管並無針對開源的法律,但全世界幾千萬程序員一直都按照這個契約來作事,你們天然不贊同紅芯的作法。」 事實上,國內使用Chromium源代碼的瀏覽器還有搜狗、360等等,這些瀏覽器都遵循了開源協議,作出了聲明。 「在這次事件中,紅芯是否尊重它自覺得‘踩在腳下’的Chrome呢?顯然,並無。」知乎用戶「宋拓」評論說:「在咱們程序員眼裏,繼承Chrome的應該是Chrome的子類。紅芯這個子類繼承Chrome的方式並非聲明,而是copy。」
源自:科技日報再評紅芯造假:不要站巨人肩膀上蹬鼻子上臉程序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