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模式學習總結二

原型模式:用原來實例指定創建對象的種類,並且通過拷貝這些原型創建新的對象。 案例二:   原型模式涉及深淺複製 深複製和淺複製:深複製和淺複製最根本的區別在於是否真正獲取了一個對象的複製實體,而不是引用。 淺複製 —-只是拷貝了基本類型的數據,而引用類型數據,複製後也是會發生引用,我們把這種拷貝叫做「(淺複製)淺拷貝」,換句話說,淺複製僅僅是指向被複制的內存地址,如果原地址中對象被改變了,那麼淺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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