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類的認識(一)

在java中類:java

類指的是一個羣體:如女生函數

對象指的是其中的一個實例:你的女友就是一個對象spa

類是擁有統一屬性和行爲的羣體的總稱。對象

類的類型變量:接口

局部變量:指的是在方法中的變量,隨方法的調用而生,隨方法的結束而亡;開發

成員變量:是在方法以外的變量,在初始化對象的時候就會產生。能夠被類中方法、構造方法和特定的語句塊訪問編譯器

類變量:和成員變量位置同樣,區別在於使用static申明的。在PHP中被稱爲靜態變量。io

 

類的構造方法:編譯

java中每一個類都有多個構造方法,具體的表現形式爲:是多個同名的方法,而且方法的名稱和類的名稱相同,只不過參數不同。class

建立對象:

使用關鍵字new來建立一個對象,建立對象的進行了如下三個過程:

一、申明一個對象, 包括對象的類型、名稱;

二、分配存儲空間;

三、初始化對象,包括其中的構造方法和成員變量;

public class dog{

    public wawa(){
        System.out.println("汪汪");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wawa  www = new wawa();
    }

}

源文件規則:

當在一個源文件中定義多個類,而且還有import語句和package語句時,要特別注意這些規則。

  • 一個源文件中只能有一個public類
  • 一個源文件能夠有多個非public類
  • 源文件的名稱應該和public類的類名保持一致。例如:源文件中public類的類名是Employee,那麼源文件應該命名爲Employee.java。
  • 若是一個類定義在某個包中,那麼package語句應該在源文件的首行。
  • 若是源文件包含import語句,那麼應該放在package語句和類定義之間。若是沒有package語句,那麼import語句應該在源文件中最前面。
  • import語句和package語句對源文件中定義的全部類都有效。在同一源文件中,不能給不一樣的類不一樣的包聲明。

Java包:

包主要用來對類和接口進行分類。當開發Java程序時,可能編寫成百上千的類,所以頗有必要對類和接口進行分類。

Import語句

在Java中,若是給出一個完整的限定名,包括包名、類名,那麼Java編譯器就能夠很容易地定位到源代碼或者類。Import語句就是用來提供一個合理的路徑,使得編譯器能夠找到某個類。如:

import java.io.*;

多個文件包含的時候,只有一個main函數,其餘的都是起到輔助的做用,文件的導入的最終的結果是讓他們合併在一塊兒完成一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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