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程序員工做效率的一點感悟

    之前不懂,今天忽然有感悟了,一個程序員的工做效率不是取決於它的打字效率的,而是寫了若干行的代碼,結果發現寫好以後,BUG遍地,而後再改再調試,結果發現BUG越改越多,多的連本身看了都怕,最後無奈之下只好重寫。程序員        如今我開始什麼纔是程序員的工做效率,之前比較輕視工做經驗,緣由何在?感受有經驗和沒經驗差不太多,如今才發現有經驗和沒經驗的差異何止是一點兩點啊。就拿今天這個作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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